近日,有游客发布视频表示,在新疆赛里木湖游玩时,购买的票据中写有“自驾游服务费”一项,而且该费用按人头收费,每人75元,引发网友热议。景区按车收费可以理解,但车上每一位乘客都要缴纳一笔自驾费,这样的举措并不合理。
所谓自驾游服务费,一般理解是景区给自驾车进入景区提供方便,通俗地说就是给车也买张票。这不是什么新鲜事,很多规模相对较大、承载量比较充足的景区都提供这项服务。比如,青海湖环湖公路对进出车辆收取通行费,泸沽湖车辆入园费约100元/车,喀纳斯自驾车通行费100至200元/车。
这笔钱该不该收?应该说属于合理范畴。一方面,相比徒步,自驾旅游体验更好、服务更优质。那么,既然你占用更多的社会资源,享受更好的服务,多付点钱还是应该的。另一方面,为满足自驾游需求,景区势必要投入建设和管理成本。每年道路修缮、草场修复、环保监测都不是一笔小数目,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也可以理解。
但赛里木湖的“自驾游服务费”之所以上热搜,是因为它采取了一种与众不同的收费方式:别人按车收,它按人头收。同一辆车,走同一条路线,一个人开收75元,坐满5个人收375元,在服务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后者收费是前者的5倍,这显然有失公允。
从正常的角度看,按重量、车型收费都比按人头收费显得更加合理,比如高速公路,它只认车,不认人,不管你车里坐几个人,它只收一辆车的过路费。赛里木湖的收费方式显然与社会通行、大家普遍接受的方式有着极大差异。
根据《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而针对自驾车服务收费,也有相关规定:景区开通自驾游项目自主确定价格,并向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报备,所收费用用于环境、道路等的保护和维护。
也就是说,景区收费不是想收就收,得按一定程序,必要时还要征询社会各界意见。景区门票以及相关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遵循公开透明、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监管。
对此,景区不妨说明一下此项收费的报备程序以及使用情况,以回应社会关切。总之,该收的收,不该收的就要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