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这么远,我就想把人找到,把心里话说出来,讨个公道!”7月15日,65岁的新疆石河子棉被厂女老板王秀芹告诉记者,自己日前收到了派出所寄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在网络购物中对其发起恶意“仅退款”的杨某,已被警方处以10日行政拘留。
一纸处罚书背后,是一场跨越3000多公里的“追击”。今年6月上旬,王秀芹从新疆辗转奔赴河南开封,只为寻找5个同村收货地址背后的“神秘买家”,为几床棉被被“仅退款”讨个说法。
连续遭遇恶意“仅退款”
她跨越千里寻真相
“还给俺这做电商的人、开工厂的人一个公道,我实在气得慌。”提及遭到恶意“仅退款”的事情,王秀芹情绪激动。
她告诉记者,2025年底,自己就收到该买家的多次投诉,以棉被尺寸不足、斤数不够为由要求赔偿。“因为不想跟他纠缠,我就加了微信,赔了他50元。”
没想到2026年3月,该名消费者又再次在王秀芹的店铺下单。“下了好几单,又要‘仅退款’,我叫他‘退货退款’,他一直没退。”王秀芹说,后来自己上平台查了一下,发现该消费者的好多单都显示“仅退款”成功。
“店铺上都能看到地址信息。”于是,6月6日,王秀芹从新疆石河子市出发,辗转火车、飞机、汽车,跨越3000多公里,于6月8日抵达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
后来,王秀芹得知,买家杨某并非住在收货地址显示的村庄,而是隔壁村。杨某承认王秀芹寻找的另外4人都是“我本人”,同时还有4个抖音账号也是用其身份证办理的。
“他骑着个三轮车,我们亲自量了尺寸。他承认是他的错,但是光说错了也不能解决问题。”王秀芹说。
因为发生类似恶意“仅退款”事件,王秀芹的棉被厂在3月底就停产了,“不敢卖了,都停了。”
网店商品被人恶意改价
售价72元的棉花被只需11元
这不是王秀芹遭遇的唯一一次恶意退款事件。从2025年底至2026年二三月,她店铺的1380个单子都存在问题。“有400多单‘仅退款’,其他的也都是恶意改低价格的。”
王秀芹说,三个月内,自己卖了40多万元的货,收入却只有20万元出头。
谈及为何想到做电商,65岁的王秀芹表示:“新疆离内陆省份远,当地都有棉花被,所以做出来都得往外地卖。”
她坦言自己对电商并不懂,是找人给自己搭建的店铺,并授权给对方。她告诉记者,因为有授权和子账号,有人恶意篡改自己在平台店铺上的价格。
“144元的棉花被,给改成73元下单买走了。还有一个72元的棉花被,平台上显示立减56元,又优惠5元,11元就给买走了。”王秀芹说。
此外,还有来自电商平台推广费的损失。王秀芹说,网上找的兼职客服曾和她提过推流的事情。刚开始,她共计充值了数千元购买流量,后来店铺有销售收入后,平台每天自动转账扣款。
“坑多着呢,都被我踩完了!”谈到做电商遇到的坑,王秀芹又惋惜又气愤。
目前,她与当地一位电商博主建立合作,以清晰的价格代售,避免风险。谈及之后是否还打算继续做线上生意,王秀芹表示:“会做!等把这些事情都处理完了之后,还会在网上卖。”
看似小小的“薅羊毛”行为
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网购后无故申请“仅退款”,听起来似乎只是件“薅羊毛”的小事,但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对此,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肖峰律师表示,买家这种贪小便宜的行为,属于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或者敲诈勒索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诈骗行为只要实施,无论金额大小,都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均有权介入处理。
“从刑事责任角度,这种‘薅羊毛’的行为,也有进监狱的可能。”李肖峰表示,若恶意“仅退款”行为符合特定条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消费者虚构商品质量问题以骗取退款,数额较大,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严重破坏生产经营秩序,还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李肖峰认为,平台应逐步收紧和提高自动仅退款审核标准,用精细化规则、风控黑名单等平衡买卖双方。商家则应强化证据意识,不纵容恶意利用平台规则薅羊毛的行为,通过平台及线下维权进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