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王彬
那些“问题工程”背后,折射出的正是决策机制不够科学透明、监督约束不够刚性有力的深层问题。
民主监督,让重大工程经得起检验
“永宁奥体中心,反对票214票、弃权票27票”“台州市黄岩区永宁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反对票210票、弃权票29票”。日前,“浙江人大”微信公号发布一则题为《黄岩:一次票决,否决两个项目》的推送文章,披露了台州黄岩区人大首次对政府重大投资进行票决的详细情况。文章显示:2026年2月4日,台州市黄岩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首次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票决,其中两个项目因反对票过半,被当场否决。
政府重大投资关乎财政安全,牵动经济发展与民生福祉,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严谨规范、公开透明,做到科学决策与有效落地。然而近年来,不少地方一些工程出现问题,这背后折射出的正是决策机制不够科学透明、监督约束不够刚性有力的深层问题。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终身负责制。如果说这一制度是对政府投资的“警示前移”,那么台州黄岩区人大探索实施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票决制,便是对政府投资的“监督前移”的探索实践。黄岩的相关探索,是人大依法履职的表现,也是健全政府投资监督机制的积极实践。
让票决不走过场,关键在于让代表审得明白、投得理性。以黄岩区这次票决为例,不仅为代表提供翔实项目资料,组织代表团内的集中说明,还有职能部门业务骨干随时接受代表“一对一”询问。票决的重点也不是简单行使通过或否决权,而是审慎掂量项目“该不该上”“该不该现在上”以及资金“该不该政府花”“该不该花这么多”。这种机制设计将科学论证与民主决策有机结合,使每一张表决票都有现实分量。
此外,即便项目被否决,也可以进一步论证细化后重新申报。这样的动态机制既保持了监督的严肃性,又为项目提质优化保留了空间。黄岩区人大还构建了覆盖“会前审查—会中票决—会后跟踪”的全过程闭环监督体系。这意味着票决不是终点,而是全过程监督的起点,让监督告别“一锤子买卖”。
期待更多地方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因地制宜探索行之有效的政府投资监管模式,使财政资金流向更精准、使用更高效,让重大工程决策更科学,使每一个重大投资项目都经得起群众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