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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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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钱江晚报

钱塘江上的“蓝眼泪”之痛

日期: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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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002版:潮新闻·最现场       上一篇    下一篇

深夜,钱塘江北岸七格五号丁坝附近,有不少人在捕捞鳗鱼苗 王嘉楠 摄
现场缴获的作案工具 王嘉楠 摄

  为保护渔业资源,恢复生物多样性,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钱塘江施行全面禁渔制度,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然而通过近两个月的蹲点调查,本报记者发现一个以电捕为主要手段的团伙,在钱塘江北岸上城区段、钱塘区段长期从事非法捕捞鳗鱼苗活动。

  这些非法捕捞人员团伙作案、分工明确,捕捞数量巨大,对钱塘江生态保护造成严重威胁。

  4月下旬,在记者举报后,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当场抓获三人。然而在一个月后,5月底,本报记者在钱塘江北岸再次发现超过20人在电捕鳗鱼苗。

非法捕捞团伙昼伏夜出

岸上还有人放哨

  2026年4月中旬,记者先后接到多位热心市民和志愿者举报称,在钱塘江北岸杭州上城区段、钱塘区段(彭埠大桥至下沙大桥之间),长期有人利用电击方式捕捞鳗鱼苗。

  鳗鱼苗具有重要经济价值,因目前仍无法人工繁育,被誉为水中“软黄金”。每年3到6月,是鳗苗洄游高峰期,钱塘江正是其洄游主要通道之一。

  4月21日晚11时左右,记者在志愿者带领下,来到钱塘江北岸的猪头角坝看到,在猪头角坝西侧的钱塘江边,有10余人头戴发蓝光的照明灯,不断在水里来回走动。用专业拍摄设备观察发现,这些人左右两只手分别拿着一根杆子,杆子上均连着电线,其中一根杆子末端还有一个小抄网。在水里走动时,不时发出“滋滋”的电流声。

  时不时地,这些人借助小抄网就捞起了几条细细的生物,放入随身的兜篓中。

  “他们是在用电瓶电鳗鱼苗,每天晚上几个人到几十个人不等,大部分是外地人,以张某、阿强为首,团伙作案。岸上也会安排人放哨。”知情人刘风(化名)介绍,这些非法捕捞者每天晚上8时左右开始捕捞,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4时左右。

  “只要我来钓鱼,基本上都能看到蓝光。岸上还有人骑电瓶车‘巡逻’,要是有警车过来,马上就通知同伙上岸。”在猪头角坝东侧,一位垂钓爱好者说。

  4月22日凌晨,记者在现场再度看到非法捕捞现象,并和志愿者一起向杭州市有关部门举报反映。4月25日凌晨,杭州市农业执法监督指导中心联合钱塘区相关单位赴钱塘江北岸的七格五号丁坝一带开展突击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有10余人在江中非法捕捞鳗鱼苗,当场抓获3人,其他非法捕捞者四散逃走。

  执法人员从被抓获的其中两人身上,分别查获非法捕捞的鳗鱼苗111条、58条。目前该案仍在办理中。

凌晨突击执法,当晚电捕依旧

市民称钱塘江也有“蓝眼泪”

  记者注意到,这些非法捕捞人员防范意识很强,一些人员在捕捞时佩戴口罩,互相之间基本都用方言交流,看到有人拍摄就迅速关闭头灯上岸离去。虽然相关部门在钱塘江江堤上,每个入江口都安装了防护栏。为了防止人们翻越堤坝,甚至江堤外侧还安装了“刀片铁丝网”,禁止翻越和禁止非法捕捞的标语也随处可见。但即便如此,依然难以阻挡非法捕捞人员。

  在蹲点期间,钱塘区白杨街道的江堤巡防工作人员坦言,他们的任务就是在涨潮期间将下堤的人员劝上岸,“我们没有这项责任(管理非法捕捞),没看到有人来管,不报不管,报了也不一定来管。”

  与记者同行的志愿者也尝试现场报警,但只要看到有警车来,捕捞人员就立即关闭了头灯。而警车在巡逻一圈后即驶离,并未进行细致调查。捕捞人员又开启头灯,继续非法捕捞。

  4月25日晚,距杭州市农业执法监督指导中心现场执法不到一天,记者对现场进行回访,看到的依然是点点“蓝光”,非法电捕仍在继续。

  4月27日凌晨,记者在七格五号丁坝附近看到有四五名非法捕捞者刚好上岸,随后骑着电动车沿绿道向上游驶去。记者一路跟随,他们在九堡大桥西侧位置再次下水,捕捞了十几分钟后,再次上岸骑车往上游驶去。

  “捕捞结束后,他们会把鳗鱼苗拿到居住点附近,有人专门在那里收购,一条苗能卖1至3元,一人一晚上能捞几百上千条。”刘风坦言。

  “蓝色灯光晃来晃去,像‘蓝眼泪’一样。”蹲点中,一位在江边散步的市民对记者说,“钱塘江真的要哭了。”

鳗鱼苗洄游季即将结束

钱塘江边仍在上演“最后疯狂”

  钱塘江沿岸各地对于在禁渔期、禁渔区内的非法捕捞行为一直保持高压态势。3月5日,钱塘区二十工段江东闸附近有四人因非法捕捞鳗鱼苗被临江派出所民警抓获,查获非法捕捞工具4套、鳗鱼苗862尾。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另据钱塘公安公众号,近日钱塘公安前进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嫌疑人7名,缴获鳗苗292尾。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明确,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渔业法》七十七条指出,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装置、器具、有毒物质、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没收船舶。

  新《渔业法》七十八条同样提到,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从事捕捞活动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没收船舶。

  即便如此,钱塘江非法捕捞鳗鱼苗现象依旧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反而愈演愈烈。

  5月25日深夜,本报记者在七格五号丁坝再次看到近20人在电捕鳗鱼苗,岸边有3至5人骑着电动车来回转悠,望风放哨。27日深夜至28日凌晨,现场电捕人数甚至一度超过20人。

  “鳗鱼苗洄游马上就要结束了,他们在上演‘最后的疯狂’。”同行的志愿者直言,如果不进行有效打击,来年开春,还会有无数鳗鱼苗遭毒手。

  记者与执法人员沟通过程中也了解到,非法捕捞鳗鱼苗现象屡禁不止,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钱塘江岸线比较长,作案机动性比较大;另一方面,非法捕捞者也十分狡猾,遇上执法时,他们会立即丢弃作案工具及渔获,导致后期难以定性。

  对此,本报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