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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钱江晚报

拖欠物业费
小区电子屏公布合适吗

日期: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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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010版:潮新闻·潮圈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有潮圈网友分享,一小区电子屏播放业主欠缴物业费以及法院判决信息。

  屏幕上列出了部分未缴费业主的具体楼栋和姓氏,以及具体的诉讼状态,例如“已判决,由法院强制执行缴纳物业费”“法院开庭审理中”等,这一做法合不合适,引发了争论。

  有网友认为,这种公开曝光欠费业主相关信息的做法,涉嫌侵犯业主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也有网友认为,小区里一些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这对其他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不公平,对付“老赖”就应该强硬一些。

  这些年,为了催缴物业费,各大物业公司可谓绞尽脑汁,各种“花式”催缴,有的打温情牌,有的送米送油,但也有一些比较强硬的做法,引发业主们的反感。

  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你们还碰到过或听说过哪些奇葩的物业费催缴方式?都来潮新闻“口水楼市”圈子聊聊吧。

  网友“Dream_Yin”:比起催收,物业还是要考虑怎么提高服务质量。业主花钱买物业服务,你物业服务不到位,收支不透明,相当于卖家提供的商品不完整残缺,买家不愿买单也是正常。

  网友“探杭州”:这个是否侵犯个人隐私?业主是甲方,竟然被公开挂出来,谁给物业的权力?

  网友“家住西湖边”:电子屏是拿业主的钱买的,场地是业主共有的,电费是业主出的,物业通过小区电子屏“公开”未缴费业主,使用前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吗?

  网友“wpbsyp”:也还行吧,打码的,谁知道是谁。

  网友“勇往直前”:坚决支持曝光老赖行为。

  网友“年婆婆”:见过一个小区物业挨家挨户贴律师函的。

  网友“wptizg”:去年广州有个小区,物业将业主欠费信息与门禁系统捆绑,欠费业主只要刷卡或驾车进入小区,都会听到系统播放自己的欠费信息:“您已欠物业费超过××元,请尽快缴费。”简直了!

  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白银瑞律师:业主名字和具体户号都已经隐掉,因此不算侵犯隐私权;部分业主未交物业费是事实,因此也不算侵犯名誉权。物业没有采取断水断电以及限制业主对公区的使用权,行为本身没有违法。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物业有没有权力去使用这块电子屏播放这些信息?如果没有合同约定的话,业委会可以叫停这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