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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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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钱江晚报

这个“临时的家”,为你兜底保障

日期: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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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005版:潮新闻·读城记       上一篇    下一篇

  5月1日起,杭州市各镇、街将设立公共集体户,不管是新来杭州落户还是本地户籍失去住所,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落户公共集体户。

  这意味着,杭州的公共集体户管理新政有了“兜底保障”。如果你是公共集体户,担忧宝宝快出生了户口要去哪里申报;好不容易攒够了积分,没地方落户怎么办……从明天起,杭州这个“临时的家”将为您打开大门。

  什么是公共集体户?申请又有哪些条件?对此,杭州市公安局结合2026年3月公开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公共集体户管理的通知》,作出了政策解读。

  “‘新政’是在《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对公共集体户的相关规定基础上,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相关改革要求,扩大了公共集体户的落户人员范围,细化了公共集体户的相关管理规范。”杭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什么是公共集体户?

  记者了解到,公共集体户是指依托社区或镇(街道)设立的,属地公安机关主管的集体户口,为城镇化进程中解决无产权住房人员落户问题的过渡性户籍登记地址。

  根据目前集体户现状以及实际需求,5月1日起,各户籍派出所将会同镇(街道)、社区根据当地实际设定公共集体户,原则上各镇(街道)范围至少设一个,社区按需设立。地址登记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城镇地区社区配套用房地址。

  哪些人可办理?

  凡符合杭州市积分(居住)落户条件或有本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及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人员,确无他处可落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选择在公共集体户落户:

  (一)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居住(市区积分制落户)条件的市外迁入人员;

  (二)父母一方(另一方为外地户籍)或双方为公共集体户人员,其子女出生登记户口;

  (三)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四)原辖区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关停或辞职、解聘等,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无单位可落户的;

  (五)恢复户口时,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被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落户的;

  (六)其他特殊原因(如无户口人员落户、历史遗留户口等)符合落户条件的。

  如何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拟落户人员应按以下原则确定登记落户地址:

  属于就业落户的,在其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落户;积分制或居住落户的,在其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落户;失去原户口所在地房产等原因的本市户籍的,均在其原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落户。

  落户材料包括:

  (一)租房人员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房屋)》;

  (二)务工就业人员应提供就业证明;

  (三)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证明;

  (四)其他与迁入公共集体户有关的材料。

  材料准备好之后,即可前往落户地派出所按规则提供材料申请落户。

  公共集体户有户口簿吗?

  需要注意的是公共集体户户口簿按照“谁设立,谁保管”的原则由设立单位负责统一保管,并设置专职(或兼职)户口协管员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

  公共集体户挂靠人员不发给户口簿,如有使用户口簿需求的可通过“浙里办”在线申请开具相关户口证明。在公共集体户的应用方面,挂靠的公共集体户仅代表户口登记信息,不作为成员身份及实际居住认定,其子女就学、集体经济待遇等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杭州市公安局表示,若想了解更多公共集体户细节,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派出所咨询办理,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87280478了解。

  若在办理公共集体户落户中遇到疑问或办理难题,可在“警察叔叔”APP留言或向潮新闻客户端“记者帮”反馈,杭州市公安局将针对一些办理过程中的共性问题,作解答或优化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