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高路
企业可以倡导奋斗精神,但真正值得骄傲的,不是比谁在办公室里坐得久,而是比谁能高效地帮客户解决问题。
“很少准点下班”
不该拿来炫耀
“员工很少准点下班。”近日,某银行董事长在2025年度业绩发布会上的这句话,本想证明该银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却意外翻了车。虽然银行业不同于普通行业,但不少网友仍直言:这不值得骄傲,而是问题。
一句看似普通的“加班宣言”,为何能刺痛如此多人的神经?之所以引发集体反感,是这句话无意中触碰了长期存在的职场隐痛——被合理化的过度加班、被美化的无效内卷、被忽视的劳动权益。
在企业管理语境中,加班本应是例外,而非常态。偶尔的项目冲刺、客户紧急需求,确实需要员工额外付出时间,这可以理解,也难以完全避免。但当“很少准点下班”被作为正面案例拿出来公开宣讲时,问题就变了味。这意味着,加班已经从一种临时性安排,上升为一种被倡导、被炫耀的企业文化。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需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对加班时长有严格的限制。但在现实中,“无偿加班”“被动加班”“隐形加班”现象普遍存在。一些企业通过设定不合理的工作量、制造竞争焦虑、美化加班文化等方式,让员工“自愿”留下。更隐蔽的是,给按时上下班的人贴上“不努力”“不敬业”的标签,从而变相地鼓励员工多加班。
这种不良文化对劳动者的伤害是实实在在的。长期超时工作导致身心健康受损,个人生活时间、家庭共处时间被压缩……员工付出的不仅是时间,更是生活质量乃至健康生命的代价。
真正“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应建立在高效、专业、可持续的服务体系之上。一个长期疲惫、压力巨大的员工,真的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吗?值得打个问号。服务好客户,不能以牺牲员工的休息权为代价。员工的休息权和健康权得不到保障,又何言服务好客户?
事实上,休息权与健康权对促进社会发展、繁荣休闲经济、休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对企业而言,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和健康权,也是在保障企业的生产力、创造力,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意识到“休息也是生产力”的重要性。
企业可以倡导奋斗精神,但真正值得骄傲的,不是比谁在办公室里坐得久,而是比谁能高效地帮客户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