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刚需 是减负 长护险将全国推行
日期:03-27
是刚需 是减负 长护险将全国推行
3月25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护险即长期护理保险,它被称作社保“第六险”。对失能人员来说,它是“刚需”;对家庭来说,它是“减负”。早在2017年,浙江就入选全国首批长护险试点,2025年实现长护险制度全省域覆盖。昨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对相关政策展开解读。
谁能
享受
● 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 制度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主要是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其他人照料的人员
覆盖
哪些项目
● 协助进食、更衣、沐浴等20项生活照护类项目;吸痰、导尿、常规换药等16项医疗护理类项目
● 对机构床位费、膳食费等非护理服务费用以及应由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参保人员,不重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服务待遇
● 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
怎么
缴费
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缴费基数与收入水平挂钩。
● 单位职工: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
● 退休人员:由个人缴费,费率与单位职工个人费率相同,缴费基数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 未就业城乡居民:由个人和政府合理分担
● 灵活就业人员:鼓励按单位职工费率标准参保,也可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缴费
● 18周岁以下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单独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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