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休假羞耻”
让劳动者敢休愿休
日期:03-24
本报评论员 朱浙萍
遏制“无效加班”“强制加班”等不良文化;鼓励用人单位在中小学生春秋假、寒暑假期间,对有未成年子女照护需求的职工优先安排调休、补休或年休假……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发社会关注。
带薪休假本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然而现实中,“有假不敢休”“有假不能休”“休了心不安”的现象依然普遍,“休假羞耻”如隐形枷锁,束缚着休假价值的释放。如何让劳动者能休、敢休、休好,需要更多制度保障和创新探索。
此次浙江出台的《通知》,从健全年休假计划管理、推进休息休假集体协商、加强各类假期协同、培育先进企业文化等方面,打出一套组合拳,不少举措都具有现实针对性。
让劳动者“能休、敢休”是第一步。休假往往依赖员工个人申请,容易由于各种原因被搁置。《通知》要求用人单位结合生产任务、岗位设置等情况,制定职工轮流休假计划,从年初开始统筹安排职工轮流休假。这意味着休假不再是临时的“请假”,而是纳入企业生产计划的常规安排,有利于减少“想休却休不成”的状况。有了“刚性”的制度保障,才能让“纸面福利”变成现实。
让劳动者“休好”是更高目标。高质量的休假,既是民众幸福感的载体,也是激发消费活力的密钥。若休假只是换个地方“躺平”或陷入“人从众”的疲惫,休假效果就要打折扣。《通知》提出创新假期使用方式,支持职工将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周末调休、补休相结合,形成更长时间的“组合假期”;在中小学生春秋假、寒暑假期间,对有未成年子女照护需求的职工优先安排调休、补休或年休假……这种适配家庭与生活节奏的“弹性”,让休闲更从容,让陪伴更安心。
让劳动者告别“休假羞耻”,还需要形成更多共识。《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要在内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职工的文化氛围,遏制“无效加班”“强制加班”等不良文化。只有当“不休假”不再被视为敬业的勋章,当健康职场生态成为主流,职工心中“不能休、不敢休、不愿休”的坚冰才能真正消融。
落实带薪休假的意义不言而喻。从202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其列为重点任务,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释放的信号清晰而强烈:落实带薪错峰休假,体现的是“投资于人”的价值旨归,不仅是对劳动者健康权利的保障,也是提振消费、释放内需潜力的战略之举。
让休假从“难得的放松”变为“可预期的幸福”,必须动真格、出实招,从短板处发力,于关键处破题。期待更多地方积极探索,形成示范效应,久久为功,让带薪休假真正抵达每一位劳动者,成为滋养身心、激发活力的幸福源泉。
只有当“不休假”不再被视为敬业的勋章,当健康职场生态成为主流,职工心中“不能休、不敢休、不愿休”的坚冰才能真正消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