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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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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钱江晚报

先服务后收费
物业服务迎来考验

日期: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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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016版:潮新闻·潮评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评论员 高路

  先服务后收费,业主不满意不收钱!

  近日,杭州一小区宣布实施一种新的物业服务模式——先服务、后收费。业主入住后物业先提供服务,每户业主对当年的物业服务满意度进行评分,然后根据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选择是否缴纳物业费,也可选择缴纳多少物业费。这一模式能否破解物业费收缴困局,引来众多关注。

  在传统的包干制模式下,物业公司年初核算、收缴全年费用,业主先交钱、后享受服务。当服务缩水或承诺落空时,业主手中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拒缴便成为最直接的维权手段。杭州该小区的新做法则是将评判权、决定权交给业主。这意味着,如果最终服务不被认可,物业公司损失的不仅是品牌声誉,还有一年的收入。这无疑会倒逼物业公司下功夫提升服务。

  “先服务后收费”的试验并非孤例。在全国其他城市,一场围绕物业费收缴模式的创新探索正悄然展开。一些小区推行“酬金制”改革,将所有物业费和小区公共收益交由业委会开设的公共账户保管,每笔支出都需要业委会透明审批,物业公司则拿固定报酬。在杭州另一个小区,一套“双向考核”机制也在运行——德加东区联建委将物业服务细化为600分的评价体系,接受业主评分,物业同步对业主的公共行为表现评分。这种双向互动下,物业费收缴率从25%提升至近100%。

  无论是“酬金制”的透明共管,还是“先服务后收费”的评判权让渡,本质上都是在回答同一个问题:物业服务的价值,如何才能被业主真实感知?也就是说,什么样的服务对应什么样的收费。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改变服务与评价“两张皮”的现状,让物业服务水平、服务质量能如实反映业主的切身感受。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全国“两会”上,“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被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提出的“将‘物业管理’调整为‘物业服务’”的建议,仅两天便获住建部采纳。一词之变折射的是行业定位从“管理业主”到“服务业主”的根本转向。

  对于物业服务行业而言,即将接受一场“把评判权还给业主”的实验。“不满意可以不交钱”只是一个开始,只有业主具有真正的评判权,物业服务才能真正回归质价相符。

  “不满意可以不交钱”只是一个开始,只有业主具有真正的评判权,物业服务才能真正回归质价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