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长达十余年的抢救接力。曾淹藏于灰尘、随时可能碎裂的88万页“龙泉司法档案”,终于重见天日。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结项结果,一项基于“残卷”的研究成果——中国人民大学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龙泉市人民法院联合申报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司法裁判研究》脱颖而出,获评优秀课题成果。
这批被学界誉为“近代基层司法考古活化石”的龙泉司法档案,跨越近百年历史,记录诉讼案件超2万宗,是目前国内保存最完整、最具基层代表性的清末民初地方司法档案。
百年前的老百姓如何打官司?判决是全凭县官好恶的“人治”,还是有着严密的程序与科学的证据?在这里都有答案。
“官批民调”和“先行调解”
有着跨越时空的共鸣
“如何更好地从源头化解矛盾?”这是龙泉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吴晓婷常常思考的问题。
翻开泛黄的《龙泉司法档案》,一个名为“官批民调”的历史词汇,给了吴晓婷不小的震撼。
在清朝宣统元年(1909年)的“毛樟和控毛景隆昧良赖债案”卷宗里,吴晓婷看到了这样一幕:毛景隆以两张地契为抵押向毛樟和借款,不仅逾期不还,反将土地私卖他人,毛樟和怒而向知县呈状起诉。
按理说,这是一桩事实清楚的债务纠纷,完全可以升堂问案、依法判决。然而,知县陶霦在接到呈状后,并未急于开庭,而是敏锐地意识到:这起纠纷发生在熟人社会,原被告同宗同源,一纸冰冷的判决固然能分清是非,却极可能撕裂宗族关系、埋下世仇的祸根。于是,陶霦在状纸上批示:“自行邀族理追,不必涉讼”。
“以和为贵的中国文化血液深深融于中国司法中。”吴晓婷认为,“官批民调”所蕴含的非讼智慧,与今日的“先行调解”有着跨越时空的共鸣。
“在龙泉司法档案里,我们看到了古人活生生的故事,更看到了中国传统文化在司法中的直接体现。”龙泉市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吴跃珍在研究档案时发现,百年前的司法极强调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其中“刘叶氏控刘鼎奎掯纳膳租案”尤为典型。
光绪十八年(1892年),原告刘叶氏早年丧夫,原本指望过继来的嗣子刘鼎奎能养老送终。谁料养父尸骨未寒,刘鼎奎不仅强行分走了家中一半的田产山林,更将分家时承诺“每年给养母二十石租谷”的赡养义务抛诸脑后。为了独吞家产,刘鼎奎勾结外人多次诬告同父异母的幼弟盗窃,搞得孤儿寡母家无宁日。刘叶氏一纸悲愤状书将他告上了公堂。
知县当堂痛斥刘鼎奎“不懂仰体亲心、曲尽孝道”,并作出严厉判决:责令其将分得的膳田契据全部交还母亲,并警告若再行不孝不悌之事,定当重究。
一纸判词,惩治了逆子,彰显了“老有所养”理念。
吴跃珍表示,从百年前龙泉知县判决“逆子必须尽孝”,到如今我国刑法严惩“虐待罪”“遗弃罪”,中华法系对伦理道德的守护一脉相承。
长达12年的抢救性发掘
让一堆“废纸”重现价值
然而,这个能让现代法官汲取智慧的宝库,在20多年前几乎是一堆即将化为尘土的“废纸”。
跟随龙泉市档案馆工作人员章亚鹏走进恒温恒湿的档案库房,承载这部跨时空智慧的档案,如今正静静安放在这方静谧的天地里。打开档案盒,文献泛黄的纸页间,传票、判词上盖着朱红大印,诉状墨迹仍然清晰,这就是《龙泉司法档案》。
龙泉地处浙西南深山,虽侥幸躲过了抗战时期的战火,却难敌山区的湿润气候。时任龙泉市档案局局长朱志伟在清点旧档案时,面对的是六成以上遭遇虫蛀、霉变的残卷。更糟糕的是,因历次机构迁移被反复搬动,案由混杂、时间错乱,档案馆曾试图“自救”,但在专业性极强的司法文书面前,仅凭一县之力显得捉襟见肘。
转机出现在2007年。时任浙大历史学系教授包伟民的到来,为这批档案按下了“重启键”。他告诉朱志伟:“这是好东西,但要花时间认真整理。”
这句承诺,开启了一场长达12年的抢救接力。
抢救的第一步就是与物理衰变赛跑。项目组动用20多台扫描仪日夜抢救脆弱纸张,花了一年时间,才将摞满屋子的档案转化为数字影像。抢救更是一场浩繁的逻辑重构,面对上世纪整理不规范留下的“历史碎片”,专家们采用最“笨”的办法——逐页阅读,像拼图一样,把散落在八个不同卷宗里的诉状、供词、判决重新归位。
“这项起初以为不过两三年即可完成的工作,实际上却花了整整12年的时间。”包伟民说。
随着这种“笨功夫”整理深入,这批档案的分量逐渐显现:两万余宗基层诉讼,完整记录了司法如何在地方社会中运行。2019年《龙泉司法档案选编》全部出版,被学界誉为“近代基层司法考古活化石”。
称呼与格式的嬗变
展现民众对法律的认知轨迹
《龙泉司法档案案例选编》一直放在课题主持人、龙泉法院院长李培的案头。
“正是在翻阅《龙泉司法档案案例选编》时,我发现,有些看似属于现代法治的独特命题,其根脉却深植于传统社会治理的土壤之中,二者间存在着跨越时空的呼应。”李培告诉记者,龙泉司法档案中大量关于宗族调解、乡规民约效力、契约诚信履行的案例,为今日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丰厚的本土资源。
包伟民在通览各个时期的状纸时所发现,晚清时期的诉状上,百姓还在号泣着“青天大老爷明鉴”,随后出现的是“伏乞知事暨承审官俯赐”或“请求县政府恩准(赐准)”,后期,状纸的结尾则统一地使用了“请求察核”“谨呈公鉴”等语句。越来越多的状纸开始强调事实、证据与权利,语气趋于克制,措辞也更接近制度化表达。
称呼与格式的悄然嬗变,不仅记录了司法制度从传统向近代转轨的轨迹,更隐喻着普通民众对于法律规则认知的深化——他们开始尝试用更平等的姿态,去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