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网友实名举报称,上海某医院创伤外科主任孙某新私下传播病人麻醉时裸照及180份病人手术信息。目前,院方已暂停孙某新医生医疗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网友们纷纷谴责如此严重违背医生职业操守的行径,认为这种德不配位的人不配当医生。
隐私权基于人类天生的羞耻本能而产生,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医师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既是医德底线要求也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鉴于医生在其执业活动中,不可避免地会掌握患者的一些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明确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对被泄露病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被举报的孙某新作为一个资深医学专家,竟然做出如此令人不齿的行径,令人费解。
患者余女士举报称,孙某新曾两次向其发送过患者被麻醉后接受治疗的照片和视频,而且均未打码,暴露了病人的隐私部位。此外,孙某新还在2022年、2023年分别向其发送过多份病人个人信息表,信息中包含身份证号码等。孙某新为何多次给余女士发送患者的信息?孙某新还有没有向其他人发送过患者信息?传播180份病人手术信息,意欲何为?涉及孙某新的主观动机、客观影响以及性质的恶劣程度,这些问号亟待拉直。
退一步讲,即便孙某新事出有因,也不能改变事情的性质。这些隐私照片和个人信息一旦被人有意无意地传播,有可能对患者的生活、工作和学习造成重大影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生只能在执业规则的范围内为了疾病的诊治使用“患者的隐私或者个人信息”,如果发生外泄,对患者造成损害的,将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事情并非个例。去年,有网友爆料称江苏昆山某医院妇产科医生姜某(男性)在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涉及隐私部位(未做马赛克处理)的患者就诊照片。前年发生的男医生直播妇科手术事件,更是引发网友指责。
医者父母心,不能把患者隐私当儿戏。一再发生的医生泄露患者隐私事件,不仅给医护人员上了“尊重患者”的警示课,也给承担管理责任和具有保护患者隐私义务的医院敲响了警钟。能否切实引导医护人员强化法治观念,有效防止类似的事情重演,考验着医院管理者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