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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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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钱江晚报

“差评自由”
应受法律保护

日期: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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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016版:潮新闻·评论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一起“网友发微博吐槽餐厅被索赔9万元”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据悉,该网友根据大众点评评论区图片,在微博发布文章吐槽某餐厅“辣眼睛”“不配”,后被餐厅以“损害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9万余元。日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消费者到底能不能给店家打差评?显而易见,给店家好评可以,自然打差评也可以。正如法官表示,评价是消费者行使监督权的正常途径。在消费后对商家进行点评,其中既包括正面的称赞,也包括负面的批评,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正常途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而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判决无疑是对消费者差评权的有力保障,也提醒了商家在面对消费者负面评价时应保持理性与宽容。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商家为了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口碑,重视消费者的评价和反馈,应该是正常之举。正如审理该案件的法官所指出的,评价是消费者行使监督权的正常途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赋予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这是不能被剥夺的。

  可如今一些店家,他自己可以找探店“网红”做“隐形”代言人,或者通过所谓的好评引导消费者,却不许消费者通过亲身体验来给他打个差评,这其实是将消费者置于不对等的位置,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通过发表评论,不仅可以提醒其他的潜在消费者注意商家的不足之处,而且能促进商家改进产品和服务,这本是商家了解自身问题、提升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商家应该正视差评,有则改之,若是因其他一些因素导致了误会,也可耐心作出解释。反之,商家将差评视为洪水猛兽,以种种手段要求客户删改,甚至通过各种方式予以打压,绝不是正确的态度,从长远来看,这只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

  每一个“货真价实”的差评都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不容任何人及单位干涉和打压。保护“差评自由”,既是对消费者权利的尊重,也是对正常市场秩序的维护。当然,消费者在行使差评权时也应遵守合法、客观、真实的原则,不能恶意诋毁、诽谤商家,更不能捏造事实、散布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