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留住部分质保金
小区业委会得这么做
日期:12-14
去年3月1日起,杭州正式施行新版物业管理条例。相比老版物业管理条例,在物业保修金拟退还环节出现了一些新变化。
以前,小区物业保修金存储期限届满前,房管部门将拟退还物业保修金事宜公示后,如果业主、业委会等有异议的,只要业委会不同意、不盖章,开发商就无法拿回这笔物业保修金。
但新版《杭州市新版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根据第六十八条规定,物业保修金拟退还公示期间,业主、业委会、物业等提出异议的,开发商与异议提出人应当在六个月内解决争议。逾期未解决争议,且异议提出人未就争议事项提出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物业保修金将退还给开发商。
代理昆仑天籁和前文提及的城北某小区物业保修金诉讼案的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伟伟说,对于业委会来说,新版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物业保修金诉讼中涉及的鉴定程序复杂,费用也较高;另外,多数小区业委会也是等到保修金存储期限届满后才会关注这件事,这时候往往小区在保的房屋质量问题所剩不多,业委会准备相关证据的时间也较短。
因此,新版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对于物业保修金,业委会需要提前做准备,把小区存在的质量问题都整理好,做好图文证据的保存,把这些证据发给开发商,督促开发商尽早维修。这样的话,在物业保修金拟退还公告公示期间,业委会向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和证据后,可以暂时截留这笔物业保修金;如果开发商仍置之不理,业委会还需要在6个月内起诉开发商或申请仲裁等。 本报记者 徐叔竞 李毅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