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香港女演员周海媚的工作室发布讣告,周海媚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12月11日去世。当晚,就在大家痛惜之余,一张疑似周海媚生前送医抢救电子病历的截图在网络流传,详细记载了病人个人资料、就诊时间等相关信息。该病历显示为北京顺义区某医院。
昨天下午,本报记者致电相关医院。该医院党办工作人员称不方便回复,随即挂断电话。记者随后致电北京市顺义区卫健委,其宣传中心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事情正在调查中,领导也在了解情况。之后会通过顺义区卫健委官方公众号、政务平台等对外公布调查结果。”
昨晚,有媒体报道,已找到两名涉事者并移交警方,一人为医院职工,另一人为该职工的朋友。
泄露病历是否涉及侵权?侵权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我们普通人的病历、病情信息等遭泄露,又该如何维权?本报记者连线几位律师,教大家维权常识。
病人信息被泄露,责任方会接受哪些处罚
赔偿、罚款、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情节严重可立案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时间、病史陈述等信息都属于患者的个人隐私,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记者注意到,今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并发布了《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方案中提到,防止数据泄露、毁损、丢失,严禁任何人擅自向他人或其他机构提供患者诊疗信息。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记者,《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都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规定。
赵良善分析,在本次事件中,如经调查后系医院擅自泄露周海媚的病历,就属于泄露周海媚隐私,构成民事侵权。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周海媚家属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及其工作人员赔偿。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金补充,《医师法》《护士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都对医护人员、医院泄露患者隐私的情形有相关规定,除了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受到罚款、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关处罚。
“如果并非院方泄露病历,泄露病历的行为人也同样构成民事侵权,需要向周海媚家属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赵良善指出。
赵良善强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警方可对行为人予以治安处罚。
如果违法所得达5000元以上的,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达到一定数量的,依据《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为人则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此,周海媚家属可选择向警方报案,由警方立案调查。
就诊信息被泄露,你我怎么维权
向公安机关报警、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提起诉讼维权
日常生活中普通人病历、病情信息等遭泄露的情况也并不少见。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曾公布过一起案例:有保险代理机构业务人员向住院患者推销“手术意外险”。在推销保险产品过程中,业务人员对患者的姓名、手术类型、联系电话等医疗健康信息了如指掌。经调查发现,患者信息系部分保险代理机构业务人员与院方签订合作协议,违法获取。
2022年1月,山东日照中心医院某医生因在网上直播妇科手术,导致患者隐私被泄露。该医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被依法注销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被医院开除。
普通人病历被泄露后,怎么才能维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等权利,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金建议,当发现自己的病例信息被泄露,其一,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或刑事立案;其二,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对行为人及医疗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其三,通过诉讼维权的渠道,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患者已经去世,其近亲属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
此外,通过网络传播或交由他人进行网络传播,也是侵权的一种方式。这种情况下,对侵权内容进行转发的人是否构成侵权?
张金律师说,首先要分辨其行为是属于非盈利性转发与评论,还是想以此获得关注度与流量、吸引粉丝甚至获得直接利益的营销行为。前者不被提倡,但有违道德,可通过向网络平台投诉的方式,要求删除或断开、屏蔽链接。如果属于后者,需要根据转发的后果,确定其是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