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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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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直播带货半年
这个市场的商户过得还不错

日期: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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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006版:潮新闻·读城记       上一篇    下一篇

常青服装批发市场 滕一韬 摄
市场里蛮热闹 盛锐 摄

  双11临近,各大直播带货主播更忙了。

  作为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产物,网络直播带货因为独特的营销手段、极具竞争力的价格,受到广大消费者关注,也往往因商品质量把关不严、最低价竞争、主播“互掐”等备受争议。

  今年3月初,在有“中国服装第一街”之称的四季青,有服装市场对直播明确说“不”——常青服装市场禁止经营户和外来人员在本市场内直播、走播(本报4月14日曾做详细报道)。

  如今,半年多过去了,禁止直播后的市场有什么变化?对商家的影响有多大?

  昨天,本报记者来到四季青一探究竟。

整个市场无人直播带货

试过水的店主称“两头不落好”

  上午10点,常青服装批发市场,在各店铺一声声吆喝中,模特小姐姐们站在台子上快速试装换装,为采购者展示最新流行款式和搭配。

  狭窄的过道里除了拥挤的人流,还有成堆打包好的超大包裹,上面贴着标签,等待身穿工作马甲的人用小推车运走。

  从一楼逛到六楼,记者来回走了两圈,发现整个市场里,无论顾客还是商家都没有搞直播。

  在6楼,“大白DABAI”店门口,好几位店员正在理货。老板娘小诺告诉记者,自己做原创女装,主打中高端,单件价位在500元到2000元。

  “我们从来不做电商直播。当时直播风刮得最大的时候,我们也没想过开直播。”在小诺看来,直播会造成恶性循环,大家拼价格,会将实体的优势弱化甚至抹去。

  “我们面向的是实体店店主,客源比较稳定。”从3人小店到现在40人团队,小诺的店搬到四季青已有6年了,她的语气带点小骄傲。

  在小诺店铺的对面,“TODAY今天”的店主潘先生正在为新款衣服拍照,发给客户。

  “2020年初,我们开过直播。”潘先生说,当时市场不太景气,他想试着用直播来拉一拉销售。不过,半年后,他们把直播关了。潘先生直言:“两头都做,两头不落好。”潘先生指的“两头”,分别是B端——实体零售商家,C端——个体消费者。“我们一直做B端生意,突然做针对C端客户的直播,业务不熟悉,效果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竞争还很激烈。”不仅如此,直播耗费的精力还会影响B端客户的维护,“一些开实体店的老客户会抱怨。”

  最终潘先生还是决定服务好老客户,专注做B端。

  如今,市场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甚至连六楼都开了咖啡厅。潘先生说,自家生意已经恢复到2019年的90%左右,杭州亚运会期间随着外国运动员逛四季青频上热搜,店里更是热闹了一波,“对于未来,我们都很有信心。”

  同样开过直播又选择放弃的,还有意法服饰城二楼开“INSEVEN”店的赖女士。

  这家店开了近五年,2020年初为了拉人气,赖女士曾开起直播亲自出镜。

  做起来才知道直播带货有多难。牵扯大量精力不说,还有一堆出自各种各样原因的退货,“以前很少有退货,这下多了很多工作量。”赖女士也尝试过和MCN平台合作,但“小主播销量上不去,大主播要求多、压价格,利润空间小”。

  大约半年后,赖女士选择放弃。

  今年随着实体经济复苏,她感觉行情越来越好,“一步步来吧,都在好起来,有盼头的。”

虽然不搞直播带货

他们也在利用互联网

  不直播,并不意味着商户们脱离了互联网。

  “我们算是四季青市场中的网红店,在抖音上粉丝蛮多的,我老公主要负责做线上的内容。”小诺的店铺不搞直播,但在抖音上有超10万的粉丝,获赞量超120万。除了抖音,他们还开了视频号。

  小诺说,在抖音和视频号上,他们主要做市场行情、业内现象的解说,以及宣传自家的视觉设计,“我们的目的是引流,内容针对线下客户群。”

  同时,他们还为客户群体开设私域微信群,发布上新通知及各类款式的小视频,“有些外地客户过来不方便,也可以第一时间收到资讯。”

  潘先生的店铺也有专属私域微信群,客户进群会先进行实体店认证,“我们会发新资讯和销售指南,不定期进行新品展示,相当于线上服装秀。”

  店铺体量稍小的赖女士,选择的网络平台是小红书。“算是一种自我宣传,自我引流吧。”

  赖女士觉得,大家并不排斥直播,直播电商也应该是服装零售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在她的观念里,未来的直播电商应该针对线上的B端商户,这样可以提高整个产业链的供需效率。“我们期待对直播电商行业进行规范,大家一起良性发展。”

杭州为规范直播电商征求意见

专家:有望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10月30日,杭州市司法局发布公告称,杭州市将编制系列重点产业合规指引,同时公开征集关于《直播电商产业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对主播年龄、平台企业管理、最低价竞争、营销原则、价格合法等都做了提示。

  其中,关于“最低价竞争”的内容引起热议。

  “征求意见稿”明确,除了要取得行政许可和备案,直播从业者不得要求商家签订“最低价协议”,或采取其他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议或协同行为,但依法不构成垄断协议的除外;直播电商从业者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

  就此,记者采访了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数智营销学教授王小毅。

  对于“征求意见稿”,王小毅给予肯定:“目前我国的直播电商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仅依靠直播电商参与者自身调整远远不够,更需要管理机构、平台、市场、协会等多方共同去规范。”

  王小毅认为,最低价竞争属于不正当竞争,禁止是有法可依的。

  “最低价竞争的本质,其实就是恶性降价。”王小毅说,直播电商发展初期,它确实可以为供应商节省渠道费用,并帮助产品精准定位消费者群体,但随着产业扩大、竞争加剧,依托最低价竞争,反而会抬高制造商的成本。

  “同时,消费者未必能真正买到最低价格。”在王小毅看来,现在的直播电商存在诱导消费的嫌疑,“通过渲染低价氛围,让消费者冲动下单、过度消费,买下很多其实并不那么需要的产品。这种消费风气并不利于零售市场的发展。”

  王小毅觉得,杭州以《直播电商产业合规指引》为抓手,可以进一步规范整个产业供应链,促进行业长期可持续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