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学生虐猫一事,河南南阳理工学院发布调查及处理结果通报:经查,李某某存在虐猫行为,在网上发布虐猫视频并发表不当言论。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南阳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
爱护小动物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但总有一些心理扭曲的人以虐待小动物为乐,尤其是受着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做出这等野蛮之事,更令人难以忍受。
此前,高校对于虐猫学生通常会进行批评教育,最多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少有直接开除学籍的。南阳理工学院此举令很多网友们觉得解气,纷纷拍手称快,但也有人觉得一开了之过于简单粗暴,且有推卸教育责任之嫌。
学校对于犯错误的学生,当然要履行教育职责,尽可能挽救保护,但怎么处理才合情合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虐猫行为性质恶劣。施虐弱小取得快感和满足,不单是发泄,更是突破道德底线,社会影响相当恶劣。正因如此,每有虐猫之类的事情发生,都会引发公众关注。
其次,该学生不仅虐猫,而且发布虐猫视频,并以文字形式详细描述了虐猫经过,令人发指。网络时代,大学生应该清楚虐猫行为触及了社会底线以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明知故犯,可见该学生的品行远不合格。对于这样的学生,一般教育引导恐怕难有作用,开除虽无情,但未尝不是一种“下猛药治重病”。
综上所述,南阳理工学院的虐猫学生受到开除学籍的顶格处罚,可谓咎由自取。值得一提的是,虐猫行为不只是高校里的事,社会上也存在不少虐猫“爱好者”,虐猫视频贩卖甚至已形成了一条黑色利益链。这样的土壤不铲除,大学生虐猫之类的痛心事就很难禁绝。
令人遗憾的是,国人虽然不缺乏善待动物的意识,但法律层面的保护却十分欠缺。除了国家保护动物有相关法律保护,尚没有防止虐待动物的针对性法律。法治时代,针对恶人恶事进行立法惩治,实乃刻不容缓之事。
专门立法需要一个过程,但并不意味着找不到一点相关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网信部门可以对血腥暴力视频发布者予以处理;相关部门也可以联合发布、传播的平台,严查这一链条的各个环节,对其进行严厉打击。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善待动物已成为共识。虐猫等行为理应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