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个体经济发展
浙江“大礼包”来了
日期:08-02
本报讯 昨天,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司法厅等14部门联合出台《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从降本减费、要素支持、营商环境、发展保障四个方面提出43条政策举措,全力解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需求。
截至今年6月底,浙江省共有个体工商户637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64.3%;整体带动就业1300万人,占全省就业总人数的30%以上。
根据《若干政策》,在降低个体经济发展成本方面,主要包括减税降费、降低水电气使用成本、社保缓缴、减免检验检测费用等11项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负担,减轻经营压力。
如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转企”后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
在完善个体经济发展要素方面,主要包括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发展灵活用工服务、增加经营场所供给、降低支付手续费用、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加强信贷支持、发展创业担保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完善外汇业务、优化保险产品和服务等10项措施,多维度强化个体工商户发展要素支持,提升个体经济发展质量。
在优化个体经济发展环境方面,主要从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登记服务、优化监管模式、支持线上经营、文旅主体发展等方面提出10项措施,打造更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环境,形成支持个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新产业新业态的个体工商户在线上经营、资金扶持、创业辅导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若干政策》提出系列举措,包括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支持线上平台经营和网络直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发展灵活用工服务等。
本报记者 马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