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挂号就诊,不少医院的挂号单上都会标注“限当次当日有效”,但事实上,化验检查的结果未必能当天就出得来。如果第二天要找医生看结果、开药,就只能重新挂号。近来一些城市已经尝试新制度。例如,山东济宁、淄博、青岛等地实行“一次挂号管三天”和复诊免挂号费政策。患者挂了一次号,三天内都可以凭此号复诊而不需要另外挂号。
关于复诊挂号缴费的争议,其实一直以来持续不断。就医过程中,有很多病例需要前往医院复诊多次,有时复诊医嘱只有一两句话,或者检查项目当天未完成,就需得再抢第二天的号、重新排队缴费提交检查单,这样的流程缺乏合理性。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患者挂了号,就视同患者与医院签订了医疗服务合同,应当获得一次完整的医疗服务,包括问诊、检查、诊断、治疗。在这一过程没结束前,患者不应再支付任何挂号费。在患者等待检查、化验结果期间,可以被看作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暂时中止。而医院出具检验结果后,则表明医患双方的这种合同关系恢复,医院应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合同内容。
当然,一些医务界人士对“一次挂号管三天”有自己的看法:目前国内医院普遍采用信息化管理。如果患者不挂号,系统就无法显示他们的信息;超出时限的复诊、重新挂号缴费,是尊重和保障医生劳动价值的体现。
尤其在北京上海等一些病人超多的三甲医院,实施“一次挂号管三天”的制度,更有诸多现实困难。特别是有数量限制的专家号,平时本就很难挂到,“一次挂号管三天”的方式,可能会导致患者的等候时间变得更长。
不管怎么说,“一次挂号管三天”的制度是个好尝试,它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创造了更为便捷的诊疗环境。不能因噎废食,而是要积极想办法解决与完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丛虎认为,医院的诊疗系统和挂号系统,完全可以实现对接。以一个星期为单位去配置复诊号,靠信息技术和数字治理并不难,关键就是医院愿不愿意稍微调整它的系统,建立信息完全互通互享的通道。
科学的挂号和诊疗模式,应该在就诊秩序、医疗资源分配、医院利益等方面,在方便患者、减轻患者负担之间找到平衡点。实现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需要相关部门共同探讨和尝试,寻找到科学的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