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早出台《反网络暴力法》
严厉问责助纣为虐的平台
日期:03-08
陶 骏
全国人大代表、台盟浙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
需要从法律层面明确界定网络暴力的定义和范畴,以具体化的法律条文指导司法实践
尽早出台《反网络暴力法》
严厉问责助纣为虐的平台
因为关注到潮新闻的系列报道,陶骏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及早出台〈反网络暴力法〉的建议》。
他关注到,随着网络在个人工作和生活中日益重要,网络上的谣言、诽谤、恶意揣测、人身攻击等亦蔓延到现实,令当事人不堪其扰,深受其害。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被网暴当事人,尤其是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刻不容缓。
他发现,在当前的网络治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网络暴力的违法行为和主体认定难,二是网络暴力违法证据取证难、维权成本高。”在前期的座谈调研中,陶骏了解到,一些被网暴当事人在生前曾面临投诉无门、孤立无援的维权境地;被造谣“东莞老夫少妻”事件中的当事人,一年多后才等来判决,其申请的民事赔偿仍无着落;而刘学州的亲属,仍在网暴者的攻击谩骂中苦苦维权。
陶骏建议,加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他指出,当前法律层面对于网络暴力仍缺乏精确定义以及明确的可操作性司法解释,尤其缺乏反网络暴力的专项法律条款作为指引。“需要从法律层面明确界定网络暴力的定义和范畴,以具体化的法律条文指导司法实践。”
他发现,在网暴的实际维权过程中,受害者往往会遇到投诉入口隐蔽、自证材料众多、举报响应迟缓的问题,应督促平台加强监管责任。他强调,一些平台为活跃度等考虑,对用户的激烈争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助纣为虐。对此类平台,应毫不留情、严厉问责。
此外,陶骏指出,在被网暴与维权的过程中,当事人往往极度痛苦。但为了讨回合法权益,其需要收集、固定证据,但这个过程,无异于对当事人的二次伤害,并且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建议法律界专业人士介入,对其提供免费援助,帮助其甄别、整理证据。
昨天下午,陶骏听完“两高”报告后产生新想法。陶骏建议:参考浙江检察机关2020年办理“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推动自诉转公诉,确立网络人格权保护公诉原则,同时通过一些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加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