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晓勤:
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聚焦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1~8月,全市PM2.5浓度25.3微克/立方米、全省第一,优良天数比例81.5%、全省第四;国省考断面达标率分别为100%、96.4%,长江南通段水质稳定达Ⅱ类;春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93.5%、高于年度目标8.5个百分点。
全面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修订《南通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办法》,全面启动生态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及五年评估工作。加快军山生态岛和启东长江口北支(崇明岛北岸)生态岛建设,累计观测记录物种3983种,生物多样性丰富度全省领先。
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完成354个臭氧治理工程项目,推动2943辆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降尘量1.6吨/月·平方公里、全省最优。深入开展汛期断面水质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完成172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2024年长江水生态评估达到“优秀”等级。完成治理管控行政村117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80%。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总氮平均浓度达同期最好水平。
持续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建立重大项目环保服务供需对接机制,推进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认定工作,推动金光、华能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开展排污权跨区域市场化交易,收储总量指标85笔,支持188个优质项目落地建设。对全市101家“白名单”企业组织开展“体检”帮扶,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惠企举措,办理轻罚免罚案件150余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15个项目获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64亿元。
不断增强环境治理能力。作为全国首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地方性法规,《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正式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启动率100%。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办理非现场执法案件172件,占案件总数的72.3%。推动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张图”编制,联合消防等部门开展无脚本应急拉练,获生态环境部推广。举办第二届生态文化月活动,组织开展“大美长江 我是行动者”等百余场次生态环保主题活动,持续扩大生态文明宣传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