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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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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件途中撞了人 百万赔偿由谁担

日期: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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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南通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晚报讯 通州一名快递员在派件途中撞了人,其背后的快递公司和人力公司却互踢皮球不想赔偿,责任到底该由谁担?记者16日了解到,通州区人民法院认定双方关系“名为外包、实为派遣”,最终判决快递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人力资源公司作为派遣单位承担不超过15%的共同赔偿责任。

2023年2月6日晚,通州区平潮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快递公司投递员朱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在派件过程中,撞倒行人陈某,致其重伤后死亡。交警认定朱某负事故全责。死者家属将朱某、快递公司、人力资源公司及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索赔268万余元。

朱某的用工性质究竟是“外包”还是“派遣”?这牵涉到这场事故的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庭审中,快递公司与人力资源公司就双方法律关系的性质各执一词。快递公司坚称,其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是《外包服务合同》,后者应独立承担包括安全管理在内的全部雇主责任。人力资源公司则辩称,朱某的实际招聘、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绩效考核均由快递公司负责,己方仅代发工资和缴纳社保,每月仅收取每人15元的服务费,符合劳务派遣特征,不应承担责任。

通州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快递公司直接对朱某进行工作安排、考勤管理和车辆配备;工资由快递公司制作明细,人力资源公司仅负责按表代发;人力资源公司未对朱某进行岗位安全培训,也未实施实际劳动管理。法院据此认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名为外包、实为派遣。

法院经审理判决,快递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04.57万元。人力资源公司作为派遣单位,因未履行安全培训义务,承担15%的共同赔偿责任,即30.69万元。涉事车辆投保险种与实际不符,保险公司仅承担交强险赔付责任,商业险不赔。

两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讯员刘杨 杨智慧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