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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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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刺客”坐地起价玩套路

日期: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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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南通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晚报讯 说好的“一口价”搬家,怎么东西送到地方就坐地起价?消费者潘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搬家刺客”。记者10日了解到,崇川法院对一起强迫交易案作出一审判决,某家政服务部负责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潘先生计划将其经营的手作工作室整体搬迁,于是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预约了同城搬家服务。他事先将要搬运的东西拍照发送给搬家公司客服,仔细核对了搬运价格、时间、地址,客服确认搬家费最高不超过700元。

当天,搬家公司派了两名工作人员上门,将东西全部搬上车后运到新地址。到达目的地后,工作人员忽然提出要加收工时费,总费用共计1820元。潘先生顿时傻了眼,僵持了一个多小时后,因害怕对方报复,他只好咬牙付了钱。然而收钱后,两名工作人员没有把东西搬上楼就直接离开了。随后,潘先生向第三方网络平台投诉,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查,张某伙同他人成立家政服务部从事装卸搬运等业务,并招募十余人作为货车司机、搬运工。为吸引客户,该家政服务部在多个第三方平台发布搬家广告,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一口价”作为幌子吸引消费者下单,而事后加价才是“营利门道”。当遭到客户拒绝或质疑投诉时,张某就与客服串通或自己充当客服,以“平台报价不算数”“工人很辛苦”等话术敷衍顾客。因担心报复,大多数消费者无奈妥协接受。经过坐地起价,该服务部每单赚取的实际费用是“一口价”的数倍。通过上述手段,张某等人强迫37名被害人在搬家过程中接受加价,交易金额共计15165元。

崇川法院经审理,对张某作出前述判决。

通讯员孙太永 朱军浩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