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记者了解到,在一起执行案件陷入僵局时,如东法院法官线上线下调查,挖出了被执行人就是就职公司的实控人,在化解案件的同时,对规避执行行为予以惩戒。
两年前,沈勇、杨立(均为化名)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法院开庭审理后,沈勇获得胜诉判决,杨立应给付其货款15万余元。正当沈勇以为此事尘埃落定,可以凭借这笔钱缓解经营困境时,杨立却没有主动履行义务,沈勇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
“周法官,不是我不愿履行义务,确实是手头紧,没有履行能力。”起初,杨立到庭接受执行谈话时,称自己刚到南通市区某公司上班,名下没有财产,暂未办理入职手续,也没有收入来源。
承办法官周景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也未查询到杨立名下有银行存款以及车辆、不动产等财产线索。线下网格调查时,杨立户籍地的村干部称其行踪不定,很少回家,不了解其工作、收入情况。一时间,执行陷入僵局。
想到焦急等待兑现胜诉权益的沈勇,周景阳没有放弃,他反复“啃”卷宗,“嚼”细节,终于,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相关查询后,案件出现突破口:杨立新入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竟然和他的前妻同名同姓。
有如此巧合的事?周景阳心中不禁有了一个大胆猜想:杨立新入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许就是他的前妻。为了证实这一线索,周景阳及团队成员立即前往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公司实地调查。猜想得到了印证,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其前妻。这一线索初步显示杨立与该公司的关系不简单。
发现了这一线索,周景阳再次传唤杨立到庭申报财产,但其故技重施,坚称自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既然再次通知你来,肯定是有原因的,请你如实申报财产,配合法院执行。”周景阳将收集来的证据一一摆在杨立面前,杨立的神情从不可置信到垂头丧气。
周景阳在杨立手机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其与该公司多名股东就公司业务有大量的信息交流,且根据相应证据反馈,杨立在公司处于主管地位。周景阳当即固定证据,同时告知其可能构成拒执犯罪的严重后果。在确凿证据面前,杨立再也无力辩解,主动联系亲属代为支付货款,至此,该案案结事了。
今年,是周景阳进入法院工作的第14个年头,他已经记不清这是自己办结的第几件“骨头案”了:“干好执行,靠的就是韧劲和毅力,靠的就是那股‘轴’的劲头!”
通讯员曹锦瑞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