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地点”不是小事。尤其对于消费者,对管辖法院的选择关系维权成本,关乎诉讼公平。对于司法机关,应当依法保护消费者诉讼权利,排除任何不利于消费者的格式条款,让消费者拥有选择“打官司地点”的自由。对于企业来说,应当看清法律的红线,该提醒消费者注意的须提醒,并逐步清除“拒绝勾选则无法使用服务”等障碍,如此才能实现平台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共赢共进。
——光明网:《给予消费者选择“打官司地点”的公平》
从过往实践来看,优质文化IP的确可能迅速打开地方知名度、带动文旅产业。不过,短期流量的涌入并不必然转化为留量乃至效益。想要接住“泼天富贵”,绝非“争个名分”“贴个标签”那么简单,最终考验的还是“内功”。只有放眼长远,秉持系统化思维,从深耕文化内涵、创新表现形式、注重用户体验、打造宜游环境等方面提升,才能笑到最后。
——南方日报:《“抢哪吒”别只忙着“争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