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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江海晚报

家暴标准明确

日期: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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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时评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包括:加害人对实施家庭暴力无异议的,需要加害人陈述、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加害人否认实施家庭暴力的,需要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以及另外一种辅证。

(今日本报6版)

补上反家暴的短板

□余明辉

在过往的反家暴案例中,证据收集难、认定标准模糊是受害者维权路上最大的“拦路虎”之一。许多受害者因无法提供直接、充分的证据,导致施暴者逍遥法外,正义难以伸张。此次《意见》的出台,如同一场及时雨,明确了家庭暴力事实认定的基本证据条件,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又不失人文关怀的温度。

此次《意见》尤其是明确证据标准的出台,无疑是反家暴斗争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不仅补上了证据标准这一关键短板,更为推动社会和谐、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但它绝非终点。真正的胜利在于构建一个无家暴的社会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在家庭中感受到爱与尊重,而非恐惧与伤害。这需要我们每个人,无论是政府、社会组织还是每一个普通公民都行动起来,用实际行动去填补其他一些看不见的“短板”,让家暴成为历史的尘埃。

还需完善干预机制

□张西流

家暴不是“家务事”,全社会都应“零容忍”。事实上,预防和制止家暴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社会协同、各方联手,加快公检法司和妇联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联合办案,全程监控,尝试证据认定、公安告诫与法院禁止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庇护等措施相衔接,甚至可以考虑将家暴入刑,提高家暴违法成本;并建立预警分析和跟踪回访机制,及时跟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社会支持。

可见,认定家暴证据标准,还需完善干预机制。首先,受害者应拿起法律武器,坚决对家暴“零容忍”。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帮助受暴者建立自尊,变得坚强。事实上,让受暴者从内心真正坚强和成熟起来,是最有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