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鸽资料图。
某鸽友群成员张某在群里表态,只要群友的信鸽在比赛中飞进前三名,自己就会付5万元收购鸽子,可当群友刘某的鸽子得了亚军,张某却食言了。
张某到底应不应该履行自己在微信群里的“承诺”?昨天下午,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与信鸽有关的合同纠纷案当庭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对微信群里的聊天内容应当严格审慎认定法律效力,最终驳回了原告刘某要求张某收购鸽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