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燃毁 赔偿遇纷争
市道交一体化中心7小时调解
日期:12-01
晚报讯 11月25日、26日,南通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服务中心先后收到两面锦旗,来自一起汽车燃毁赔偿纠纷的当事双方。
11月18日,南通某财险公司向南通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服务中心求助,请求协助调解一起宝马车被烧毁后的赔偿纠纷。
事情还要从5个月前说起。今年6月30日,杨某的私家宝马车停放在合伙经营的汽车零配件经营部内。当晚11时许,经营部发生火灾,导致杨某的汽车被烧毁,理赔时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杨某认为,经营部为兄妹3人共同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单载明的车损金额全额赔付。保险公司则认为,该营业执照登记法人为杨某的大姐,杨某及其弟弟只是参股经营,不能全额赔付。为此,双方产生很大争议,虽经两次调解,但仍未达成一致。
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后,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服务中心为当事人安排了专场调解。11月19日上午,当事双方来到一体化处理服务中心,中心陈光调解工作室调解人员从火灾发生地、火灾发生的原因、经营部的经营模式、理赔的政策、保险公司赔付方案的合理性等多方面进行了梳理与沟通。尽管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始终没有放弃,并与中心法庭驻点法官顾彬会商意见,帮助双方定分止争。下午4时许,在调解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历经7个小时,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感谢陈光老师、感谢小丁,你们不仅为我解决了赔偿纷争,还对我进行心理疏导,解开了我的心结。事情发生后,我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整天精神恍惚,通过你们的帮助,让我重新振作了起来。赔偿款已经拿到,衷心感谢你们!”11月25日,专程送来锦旗的杨某如是说。
“为我们化解复杂矛盾纠纷和潜在危机,维护了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和谐,你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次日,涉事财险公司负责人也送来锦旗表达感激。 记者张亮 通讯员王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