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微
读黄宗羲《明儒学案》,每每震撼于其恢宏的学术视野。这部以“学案体”写就的明代儒学史,给我的感觉迥异于《宋元学案》《清儒学案》。如果仅仅满足于系统梳理各儒学流派的发展脉络,那就不是黄宗羲的风格了,通过对各学派代表人物思想的深入剖析,展现明代儒学从理学向心学转变的复杂过程,才是它的真正看点。
在评述各学派及其代表人物时,黄宗羲力求避免学术偏见,注重从史实和第一手文本出发,客观呈现各家的学术观点与所作贡献。《明儒学案》不仅梳理了明代儒学的流变脉络,更以客观、严谨的学术态度展现了思想家们在理学与心学之间的探索与碰撞。以“学案”为基本单位,清晰勾勒出崇仁学案、白沙学案、姚江学案等明代儒学流派的基本脉络,其中反映儒学从宋明理学向明代心学转型轨迹的《曹端学案》尤为引人注目。
最早研究倡导“程朱理学”的学者,当推明初理学代表人物曹端,其思想与实践在《明儒学案》中被归入《诸儒学案》系列。此人既是实践型儒者,又是理论革新者,主张“太极即心”,认为宇宙之理存在于人心,强调“心”是行为的根源与意义所在。曹端成功突破了南宋朱熹“理在气先”的外在化理解,将儒学的重心从“格物致知”转向“内心求索”。这一转向为王阳明“致良知”学说的诞生奠定了基础,也标志着明代儒学从“外求”到“内省”的转折。
本来,不同学术流派都有其存在与发展的合理性,它们在切磋交流乃至论争对决的过程中或交融,或碰撞,当然,也不排除相互湮灭的可能,《明儒学案》所展现的理学与心学的交锋尤其惹眼。黄宗羲做学问讲究一个“实”字,这也造就了其学术著作的客观与严谨。他早年只是对朱熹尊崇有加,可是后来又发现王阳明有朱熹不及之处,朱熹亦有王阳明不可替代的强项,于是充分吸收朱子理学和王阳明心学的营养,对两者均不贬低,更不加以否定,而是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以“存一代学术之全貌”为理念,对两大学派的得失予以持平之论。譬如在《河东学案》中,对薛瑄的理学坚守给予高度评价,称其“维护朱子学说”,但也指出其“未见性”的局限所在;在《白沙学案》中,既肯定陈献章“涵养为先”的微妙,又不回避其“静中养出端倪”可能出现的节外生枝。
完全有理由相信,王阳明心学的“致良知”“知行合一”等理念真正系统地深入人心,正是源于《明儒学案》。黄宗羲认为,王阳明虽天才地创立了“心学”,但是表述得比较隐晦,后人初读即能领悟透彻者不多。于是在《明儒学案》中辟专章细剖缕析,聚焦内心的自觉与道德实践,强调“良知”是人们内心深处固有的道德准则,无论是谁,通过内心反省与亲身实践都有可能抵达圣人的境界。
纵观《明儒学案》,明代儒家学者无论平生遭际如何,均自觉不自觉地游离于个体生命与学术生命的坎坷路途。书中吴与弼、方孝孺、王阳明、王艮、顾宪成等儒学大家,他们的人生经历、生活方式与思想火花,无疑会给后人提供种种有益的启示,而且,这种启示绝不仅仅局限于学术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