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看惠民红利
日期:08-15
□王书芬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郑重宣布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并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就读儿童给予相应减免。这一重大政策,精准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切实回应了亿万家庭对“幼有优育”的热切期盼,是我国推动教育公平、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一步,更是新时代国家发展成果惠及于民的生动体现。
《意见》立意高远,其最核心的价值指向,是“人民至上”执政理念在教育领域的坚实落地。政策制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减轻家庭教育成本、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置于中心位置。免除保教费的举措绝非仅为经济减负,而是直指教育公平这一社会基石,让每个孩子无论出身如何,都能在人生起跑线上获得更公正的起点。这彰显了国家将发展成果最广泛地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幸福的坚定决心,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庄严承诺在学前教育领域的具体兑现。
《意见》的显著特点在于其科学审慎的推进路径与系统周密的制度安排。政策遵循“强化普及普惠、稳妥有序推进”原则,既积极进取又稳扎稳打。在实施对象上,以公办园为先行主力,对民办园则采取“参照公办免除水平”进行差异化减免,既尊重市场规律,又确保普惠目标实现。在经费保障机制上,政策明确“加大政府投入、经费合理分担”,特别是对因免费导致收入减少的幼儿园,要求财政部门精准补助,确保幼儿园运转与教师待遇不受影响。这种分类施策、政府托底的设计,充分考量了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复杂性与地区差异性,最大程度保障了政策的可持续性与实效性。
同时,《意见》对政策落地生根的保障体系提出了清晰要求。其特别强调发挥省级统筹作用,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无缝对接已有资助政策,确保国家政策与地方实践形成合力。在经费保障的生命线上,《意见》严令地方财政、教育部门“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并特别警示“严禁拖欠教师工资”,这是幼儿园健康运行与教育质量的根本依托。同时,《意见》亦将监管责任压实,要求地方教育部门规范办园行为,“切实守护好在园儿童身心健康”,为政策阳光惠及儿童筑起坚实防线。
《意见》的出台,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澎湃动力。它清晰传递出国家优先发展教育、坚持教育公益普惠属性的鲜明导向。这一政策必将有力缓解家庭生育养育的后顾之忧,为提升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公平注入源头活水。
当免费学前教育的阳光遍洒每一寸土地,当“入园难”“入园贵”的焦虑被政策温暖逐渐融化,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项民生政策的兑现,更是国家发展成果惠及于民最切实的表达。要让这份承载万千家庭期许的美好蓝图化为现实,唯有各级党委、政府以高度的责任担当与务实作风,精耕细作,确保每一分投入都守护好祖国的幼苗,每一份责任都兑现为孩童的笑颜。如此,免费学前教育方能在神州大地生根开花,真正成为托举民族未来的基石,让每个孩子都享有人生出彩的公平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