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7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命潘德峰同志为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李 平同志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年5月27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潘德峰同志为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李 平同志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