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
我们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对公家的公名公利,不能归于己有,“恩”不可记在个人账上,所谓“授爵公朝,感恩私室”的事绝不能干。
一位年轻干部被提拔为科长后,提着礼物上门向局长表示感谢:“我能当上科长,全靠局长您推荐。没有您的栽培,哪有我今天!”局长让座后主动和科长聊起了他履新后的工作感受。临走,局长微笑着拍拍科长的肩膀说:“小伙子,好好干,别辜负了组织的希望。你这次得到提拔,是局党委对你德才和工作的肯定,对你的感恩之情,我代表局党委领了,但这些东西,你必须拿回去。否则就坏了党的规矩啦!”几句话说得科长热泪盈眶,额首称是。生活中,类似这位科长,把自己的成长进步归功于个别领导头上的事,还是蛮多的。
个人有了进步,应该感谢谁?这个问题本来是很清楚的。主要是组织的培养、群众的帮助,再加上个人的主观努力。至于提拔使用,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并不取决于某个领导说了话,而是经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不可否认,一个人的成长进步,也离不开某一个领导的具体培养,甚至在某些“关键时刻”,积极向上引荐,为你“据理力争”。但是,无论如何,这“恩”却不应只记在某个领导个人账上。就拿这位科长来说吧,在提拔他任科长的过程中,局长与他的关系已经不是个人对个人的关系,局长考察他、推荐他,是代表党组织行事的,绝不能看作他在为某人“施恩”。倘若把“恩”记在某个人账上,不仅容易把正常的同志关系搞庸俗,而且还会败坏党风、毒化社会风气。这方面的教训是很深刻的。
君不见,现在有个别地方和单位存在的“圈子文化”,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把原本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干部任用,变得浑浊不堪。有的领导认为,我提拔了谁就是对谁有恩,人家送点礼酬谢一下,不收不近人情。有的被提拔者也认为,给有恩于自己的领导送礼是理所应当的,不送礼会被别人认为是不懂感恩。于是,有的人便习惯以“老大”自居,热衷于建圈子、立山头,把同志关系变成江湖关系,甚至异化为利益关系、金钱关系,任人唯亲、任人唯“圈”,导致“一人腐”成“一群腐”、“小圈子”成“共腐圈”。有的人热衷于“找门子”“拜码头”“结兄弟”,沉迷于拉关系、找靠山,跑官买官,为利益输送、权力寻租、化公为私铺路架桥,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古人云:“大夫不收公利。”我们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对公家的公名公利不能归于己有,“恩”不可记在个人账上,所谓“授爵公朝,感恩私室”的事绝不能干。毛泽东、周恩来、陈云等老一辈革命家,在这方面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毛泽东收受的国礼统统上交,个人送的礼物一律不收,或作价奉还。周恩来也是真正做到一心为公、两袖清风、鞠躬尽瘁。一次,周恩来过去的一位老警卫员给他捎来了一筐新鲜橘子。他问清值25元钱(大约合今500元)后,让立即给对方寄去50元钱(合今1000元左右)。周恩来对此还进一步提醒身边的工作人员说:“多余的钱让他处理,不这样做,就制止不了他,这样以后他就不再送了。”陈云一生从不收礼,也不送礼,成为雷打不动的原则。1960年,他去郑州视察,离开郑州火车站后,列车长告诉陈云秘书说这个地方送了一大捆芹菜和半袋花生米。陈云讲,按价格算钱,算了以后把钱装在信封里面,写上一个“下不为例”,火车到了徐州以后请他们给退回河南省委去。
事实上,一个有公正之心和崇高责任感的人是不会“授爵公朝,感恩私室”的,不仅我们共产党人能做到,就连封建社会的清官也能做到。如宋史上有名的宰相王旦,他提拔了很多人,可是当面总是教训人。等他死了之后,大家才知道自己曾经被他提拔过。当时范仲淹曾经问他,为什么提拔了而不让人知道?王旦说,他提拔人,只是为国家遴选人才,何必让被提拔的人来感谢他私人?王旦的这种高风亮节,依然值得今天的为官从政者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