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陈鹏军同志为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姚 胜同志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朱 军同志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周 斌同志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陈鹏军同志为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姚 胜同志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 军同志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周 斌同志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