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朱志强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南通市司法局局长职务;任命陈剑锋同志为南通市民政局局长。免去陈林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朱志强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南通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陈剑锋同志为南通市民政局局长。
免去陈林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