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营经济政策体系日趋完善,让惠企红利真正落地生根、惠及广大民营企业
“《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今起施行。”5月20日上午,很多江苏人都收到这样一条短信推送。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当天在一楼大厅设置宣传展台,专门解读该条例,工作人员笑称:这是江苏首部专门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江苏选择在“520”这天,用一部法规向民营企业“告白”。
这部《条例》的落地,为江苏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在南京,政企校联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探索早已开始,正通过一系列精准对接与硬核服务,让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
三大品牌搭桥,硬核科研成果“寻伯乐”
近日,由南京市工商联等主办的新宁商沙龙第64期走进江北新区产学研专场对接活动,在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举行。
“这个全球首创的中空纤维分子筛膜成套技术,不仅节能超50%、安全环保,而且在溶剂脱水等领域已实现50多项工业应用”;
“目前,吸附分离技术研究所自主开发了一系列新型高效的吸附剂产品,在气体脱氯、气体深度干燥、一氧化碳分离等场景实现产业化,获多项省级科技进步奖”;
“气凝胶是一种超级绝热材料,因为密度极低、外观是半透明蓝色,被称为‘凝固的蓝烟’,广泛应用于石化保温、新能源电池等领域”;
“现有的智能调光技术工艺复杂、成本高、寿命短,我们的功能高分子涂层能解决这些痛点,适配建筑、管道、锂电池等多元场景”……
一句接一句,硬核、具体、有底气。对于南京工业大学集中发布的这些科研成果,企业家们听得入神,目光始终紧随屏幕上的数据与实物图,不时点头表示赞许。
这场沙龙联动“新宁商”进园区、“科创红桥·校企双进”及“北岸民企会客厅”三大品牌,以“链接校企科创资源,赋能新材料产业升级”为主题,通过“政策解读+成果路演+精准对接”全链条产学研服务,助力企业技术升级、高校成果产业化、园区产业集聚发展。
线上线下齐发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近年来,南京加快构建包括新材料在内的“1026”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活动现场发布的一组数据,勾勒出南京新材料产业的厚实家底:2025年全市新材料产业产值规模超2500亿元,在化工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领域规模优势明显、集聚态势突出。目前全市新材料领域拥有59家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14家国家单项冠军企业、17个国家单项冠军产品,创新平台、院士人才资源雄厚。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作为全市新材料产业“一核多点”布局核心,新材料产业产值占全市60%以上。
活动现场,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人士带来一场“解渴”的政策解读。目前,各级政府部门在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政策方面积极扶持新材料产业发展。国家层面,在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方面给予获得资格认定的企业保费补贴;省级层面,对纳入江苏省重点新材料首批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产品给予资金奖补。此外,制造业创新中心配套支持、技术改造设备投入奖补、产业基金支持等综合配套政策也同步跟进。“在政策申报过程中,建议企业精准对标政策目录、紧盯申报节点、用好政策‘组合拳’,最大化享受政策红利。”该人士表示。
“过去,企业有痛点找不到解法,高校有技术落不了地。现在,大家坐在一起面对面,聊着聊着就有了发展思路。”现场,一位企业家感慨道。
这种连接,不止于线下。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向大家推介了“宁科荟”——南京市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与供需对接服务平台。该平台于2025年3月上线,立足公益属性,聚焦破解成果转化信息不对称、对接不精准、服务不完善等痛点,面向高校院所、科技企业、服务机构、技术经理人提供全流程服务。
《条例》紧扣民营企业急难愁盼
在经济发展的浩瀚海洋中,民营企业始终是破浪前行的活力之源。如今,营商环境建设正从“服务单个企业”向“打造系统、集成式服务”转变。令人振奋的是,5月20日起,《条例》施行,为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全面对标民营经济促进法,系统集成江苏多年实践探索,把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固化为法规制度、把基层一线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治成果。”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局负责人戴晓茹介绍,《条例》共7章75条,聚焦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设置一系列直白、明确、可执行的“硬杠杠”。
例如,在市场竞争方面,明令禁止政府采购、招投标中限定所有制、设置本地门槛、不合理业绩要求等10类违规行为;在执法监管方面,在全国地方立法中率先规范异地执法协作,手续不全一律上报,从严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在权益保护方面,对涉企政策制定与调整作出规定,要求保持政策稳定,确需作调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时间,为民营经济组织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在清欠账款方面,将支付情况纳入审计督查,建立长效化解机制,刚性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等等。
此外,《条例》还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项目投资、技术对接、场景开放、数据共享等交流活动,引导国有企业与民营经济组织等开展协作配套,共建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此外,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重大创新平台等向民营经济组织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同建立技术研发机构或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条例》最核心的突破,在于紧扣‘平等’原则,把‘政策暖意’转化为‘法治恒温’。”南京市社科院研究员郑琼洁说。在不少专家眼中,江苏民营经济政策体系日趋完善,本次立法将多年来的成熟经验和有效政策固化,变“一时之策”为“长久之制”,让惠企红利真正落地生根、惠及广大民营企业。据《南京日报》
《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