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洒向妇幼都是爱 情系妇幼谱华章
日期:02-26
2024年,阜宁县妇幼健康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县卫生健康委和市妇幼保健院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妇幼健康工作重点,以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认真执行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有力保障了全县妇女儿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领导重视,稳步推进体系建设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有力有序推进县级妇幼保健院建设。作为2024年省民生实事项目,该县妇幼保健院建设依托县人民医院资源,将县妇计中心现有科室相对独立出来,利用省补资金对医疗设备、信息系统、环境场所等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已于2024年12月通过省卫健委验收评估。
坚守底线,有效保障母婴安全
抓好重点环节,严格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要求,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分类管理,落实高危专案管理,确保孕产妇生命安全。规范开展评审。全县通过对危重孕产妇案例、妊娠风险顺位靠前的高危因素等进行重点分析,及时发现医疗保健处理与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发挥评审实效,促进医疗保健质量持续改进。加强质控评估。按季度组织对各镇卫生院和辖区3家助产机构进行包括母婴安全、基本公卫服务在内的工作督导,进行质量控制与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积极落实整改,确保工作持续改进。
健全机制,精准防控出生缺陷
严格按照《阜宁县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全生命周期和全生育过程服务,做到出生缺陷一、二、三级预防有机衔接,构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长效机制。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对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婴儿神经管缺陷。规范产前筛查服务流程,加强高危跟踪管理。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强本固基,做实做优公卫服务
严格按照《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县妇幼保健院每季度通过“线上+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对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进行质控与评估,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了项目工作的规范实施。全县建立16935份在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100%。加强宣教,逐步提高适龄妇女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2024年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28010人,完成率100.04%。做到了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使全县农村妇女进一步增强了健康保护意识。坚持“免费发放、方便群众、保障供给”原则,不断完善县镇村三级药具管理服务网络。积极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知识,做好避孕节育全程服务,降低非意愿妊娠,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建章立制,持续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对全县托幼、托育机构的卫生保健管理。一是组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不断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质量。二是开展托幼机构儿童和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2024年全县共开展4-6岁儿童体检16825人,体检率99.1%,新生入园体检3274人,体检率98.6%,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体检1279人,体检率100%。三是举办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班,来自全县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共88人参加,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每季度对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的现场核查。加强妇幼信息质控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新的统计调查制度,健全妇幼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资料上报、接收、审核、反馈登记,每季度开展妇幼信息质控和漏报调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严格落实信息系统安全措施,信息安全责任到人,确保数据和信息的安全。
拓展内涵,落实妇幼重点工作任务
落实盐城市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项目,建立“初筛-复筛-诊断-治疗-康复”为一体的儿童孤独症筛查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印发《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方案》,确定筛查、诊断及干预康复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全面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县妇保院充分发挥区域公立妇幼机构资源优势,进一步深化拓展与盐城市妇幼保健院的协作,将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生长发育、人工智能宫颈癌筛查等项目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与阜宁县人民医院签订医共体合作协议,共建紧密型县域医疗集团,统筹整合全县妇、产、儿科资源,加速提升全县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蓝图呼唤担当,使命催人奋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阜宁县妇幼保健院将聚焦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保障全方位,围绕妇女儿童不同生命阶段的健康需求,以高质量发展成效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陈冬朱红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