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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南京日报

从“不愿管”到“愿意管”
业主学校补上关键一课

日期:09-10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A08版:区街       上一篇    下一篇

  □ 于鲁

  近日,在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业主学校”,一堂关于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电梯加装更新的专题课正在进行。业主们抛出的问题一个接一个,带着十足的“烟火气”和“火药味”。据报道,这家“业主学校”成立以来,这样的场景已是常态。

  在小区治理的格局中,业主、物业与社区各有定位、相互配合:业主是小区治理的主体,通过业主大会行使共同管理权,对小区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物业公司是业主聘请的“管家”,按照合同提供服务并接受业主监督;社区则承担着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纠纷调解等法定职责,为业主自治提供制度保障和规范引导。所以,业主不应是小区事务的“旁观者”,而应是积极的“参与者”和“决策者”。

  但是,现实中很多业主并不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小区里的一些常见矛盾,比如电梯老化要更新、停车位要管理、公共收益怎么分配,其实不是解决不了,而是业主不知道如何推动问题解决。零散的议事只能解决个别问题,系统性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业主想参与小区事务,但不知道该怎么去做,还有一些业主觉得“小区的事跟我没关系”。“业主学校”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帮助“有心无力”的业主、唤醒“沉睡”的业主,让业主明白自己能做什么、该做什么,提升业主、业委会等主体的治理能力,推动社区共治。

  从“不愿管”到“愿意管”,这是一种主体意识的觉醒。在解决停车、电梯、物业费这些“关键小事”的过程中,业主能亲身体验什么是民主协商、什么是集体决策、什么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从中学习议事规则、协商方法、决策程序,提升参与公共生活的基本素养。当一位业主能够在小区里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行使权利、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他也就具备了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

  所以,办好“业主学校”,不仅要为有意愿参与小区事务的业主补上能力短板,还要想办法把那些不关心小区事务的业主请进课堂,唤醒更多业主的参与意识。当越来越多的业主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小区生活就会越来越舒心;当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坐下来、愿意说两句,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就会越来越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