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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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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京日报

全省率先,公检法共执“一把尺”

日期: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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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马忆玲) 昨天,江宁开发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6年以来执行工作及打击“拒执犯罪”情况。同时,公检法三机关率先在全省发布并会签《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证据指引》(以下简称《证据指引》)。

  今年以来,江宁开发区法院完善繁简分流机制,积极推行“一次有效执行”方式,实现执行案件快速高效办理。该院执行局局长张伟介绍,今年1—7月,执结首次执行案件2160件,同比上升9.76%;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18亿元,同比增长21.55%。常态化移送拒执犯罪线索5件,均获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对2起涉拒执犯罪案件当庭宣判,组织40余名被执行人旁听接受教育。

  杨某某与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许某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直到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主动全额履行并获谅解,公安机关予以撤案处理。同时,法院积极运用“换保”“活封”“临时解除限高”等措施,帮助困难企业恢复履行能力。

  据了解,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坚持精准惩处与宽严相济的原则,充分给予被执行人悔过自救、纠错改过的机会。目前江宁开发区法院与公安、不动产、金融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数据对接通道,今年以来,通过协作机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79人次,促成案件和解或执毕40件,执行到位3000万余元。

  为进一步破解打击拒执犯罪取证难题,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三机关联合制定并发布《证据指引》,为执行干警、办案人员指明证据收集、固定、审查的路径,增强打击拒执犯罪的实操性。

  江宁开发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平介绍,《证据指引》为全省率先,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证据要求,包括证明主体身份、执行义务、执行能力、拒不执行、执行不能、评估鉴定及抗辩理由等方面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二是4类典型案件(转移隐匿或故意毁损财产、恶意处分财产或负担债务、经强制措施后仍不履行、暴力抗拒执行)的取证方向、形式要求与审查要点。《证据指引》打通执行程序与刑事追责之间的证据衔接堵点,同时附相关文书模板,便于操作,既有利于执行阶段及时发现犯罪线索、固定犯罪证据,提升案件移送质量,也有利于公检法协同办案,精准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