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凤杰 记者 于洁尘) “当初办企业时不懂规则,导致此后无法参与招投标、签订政企长期协议,这次‘大变身’办得又快又好,雨花台区的营商环境没话说。”日前,江苏青苏文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负责人孙女士,对该区数据局的“陪跑服务”连连点赞。
近日,江苏青苏文化交流中心(个人独资企业)在雨花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完成主体转型,正式更名为江苏青苏文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成为我市首家由个人独资企业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个独转公司”)的经营主体。
孙女士介绍,企业长期深耕苏青文旅、职教对口协作,与青海政企、院校保持常态化合作,但受个人独资企业主体性质约束,无法参与招投标、签订政企长期协议,导致业务拓展受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年发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转型为公司、合伙企业的,参照本规定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规定执行,这为个人独资企业通过变更方式转型为有限公司提供了契机。今年6月,江苏政务服务网上线“省内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有限公司登记”模块,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办理,进一步推进个转企“一件事”延伸改革。
了解企业办事需求后,雨花台区数据局立即靠前服务,由局领导带队组成“陪跑队伍”,开通企业服务绿色通道,提供政策解读、材料梳理、填报指导、线上申报、审核校验等全链条帮办服务,同步提速审批进度,全程仅用0.5个工作日高效办结,全力推动“个独转公司”业务落地。
“原本担心手续复杂、耗时太久,没想到半天就办好了,还保住了我们多年积累的品牌与经营口碑。”孙女士由衷点赞。
以往,“个独转公司”必须经历“先注销、后新设”的烦琐流程,不仅办理周期长,而且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年限、经营资质等信息无法保留,导致企业在项目申报、资质审核、融资贷款、资产过户等业务中频频受阻。
新政落地后,转型企业可继续沿用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起始日期连续计算,符合登记条件的可保留原有企业字号与行业经营范围表述。企业经营住所(经营场所)未发生迁移变动的,无须重复提交住所合法使用证明材料,转型成本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