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云青
近日,知网集中下架将DeepSeek、Gemini等人工智能列为作者的论文,此前“AI一作”学术实验也悉数撤稿。这件事引发舆论广泛讨论:AI为何不能为论文署名?AI署名为论文作者,可能造成哪些问题?
知网的声明给出了两方面的解释。在法律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作为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著作权权利。而AI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既无民事权利能力,亦无民事行为能力。简单地说,如果AI署名为论文作者,论文出问题了,找谁?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人”的智力成果,AI没有法律身份,无法享有权利,也无法承担义务。
有人或许会问:AI参与了写作,为什么不能署名?问题的关键在于“参与”与“负责”的区别。AI可以辅助文献整理、数据演算、语言润色,但它无法对论文的学术观点、论证逻辑和结论负责。AI可以是得力的工具,但工具终究是工具,不能越过“使用者”与“责任者”的界限。谁署名,谁负责,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应归属于进行实质性智力创作的研究者。
知网在声明中同时明确,作者如在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过程中使用了AI工具,须在论文研究方法或致谢段落明确说明。这个要求同样值得重视。AI可以用,但要用得透明。隐瞒AI的使用,与隐瞒实验数据的来源一样,都是对学术诚信的侵蚀。
AI署名论文被下架,不是对技术的否定,而是对学术规则的重申。学术研究的核心是人,是人的思考、人的判断、人的责任;AI可以改变研究的方式,但不应改变研究的本质。把AI放在它该在的位置上,既是法律的底线,也是学术伦理的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