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2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南京日报

江苏工会“新政”为临时遇困职工兜底

日期:07-08
字号:
版面:第A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余梦迪) 职工因突发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事件、教育支出等导致基本生活临时出现困难怎么办?近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关于做好江苏工会职工困难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期出台,将更有力解决职工临时性、紧迫性、突发性生活困难。

  “近年来,我省工会持续深化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困难呈现出临时性、突发性、多样性特征,传统帮扶模式已难以完全适配新形势、新需求。进一步扩大帮扶救助范围,完善分层分类、梯度互补的帮扶救助格局,势在必行。”省总工会相关工作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主要聚焦暂未纳入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三类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帮扶范围,但基本生活出现临时困难,需工会给予救急解难的职工,涵盖农民工、新就业群体等劳动者。

  根据《指导意见》,全省工会将实施四类困难救助:一是大病支出困难救助,职工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自负医疗费用达到上年度当地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的;二是教育支出困难救助,职工因子女接受高中及以上全日制学历教育产生刚性支出较大,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并向单亲职工、新就业群体、农民工倾斜;三是突发意外困难救助,职工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意外事件,造成人员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或主要收入来源中断,基本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四是其他特殊困难救助,职工确有特殊困难、包括但不限于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工伤(含尚未完成工伤认定)、职业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生活陷入临时困难、亟须救难解困的。

  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坚持应急救助与赋能发展并重、物质救助与服务救助并举,构建多元高效的救助模式。在救助的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就业推荐、技能培训、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子女托管等赋能服务,推动从“输血式解困”向“造血式脱困”转变,助力职工稳定摆脱困境、实现长效发展。

  各设区市总工会将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困难状况、资金保障能力,进一步细化本地区认定标准、救助标准及审核流程等。省总工会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将困难职工帮扶、职工困难救助、工会普惠服务深度融合、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