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跨市域轨道交通运营和执法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决定》已由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通过,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即日起生效。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跨市域轨道交通运营和执法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决定》已由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通过,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即日起生效。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