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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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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京日报

电商平台“仅退款”
不能退掉诚信与公平底线

日期: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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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云青

  北京一女子通过伪造收货地址、调包商品等手段,在多家电商平台恶意退款121次,涉案金额超2万元。近日,该女子在健身时被抓获,警方在其家中查获大量未拆封衣物及退货记录,证据显示,其利用跑腿小哥转运包裹并塞入旧衣物以配重。目前该女子因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

  近年来,类似滥用电商售后规则的事件频频曝光,一些人利用电商平台“仅退款”功能骗取货物,有商家蒙受损失达数万元。为此,不少商家使出了各自的“防御工事”,有的给衣服配上巨型吊牌,有的甚至在拉链处挂上密码锁,确认收货后才告知解锁密码……这种“内耗”式应对,让大家都不痛快。可见,因为少数人的不诚信,所有人都要为此买单。

  在这些事件中,除了个人素质问题,电商平台的规则失衡也要负很大责任。121次恶意退款都“成功”了,电商平台的“诚信防火墙”何在?近年来,为优化用户体验,许多电商平台在“仅退款”审核上走“便捷优先”路线,部分小额退款甚至无须人工复核就能自动通过;而商家的申诉通道窄、举证门槛高,常常“钱货两空”。保护买家的规则,竟然变成了少数人薅卖家“羊毛”的工具。

  健康的电商生态需要买卖双方的平等与互信,而不是单方面的无限让步。否则,电商的信任机制被慢慢摧毁,透支到一定程度将引发全行业反噬。2026年2月起施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已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强制商家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要求平台“公平设置举证责任”,明确“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要防范恶意‘薅羊毛’行为”,这些内容回应了长期存在的商家维权痛点,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与防范恶意“薅羊毛”并列为平台的法定义务,体现了立法者从单向保护转向平衡协调的明确意图,平台的角色也应当从“裁判者”转变为“协调者”。

  面对“零元购”蛀虫,在电商平台的规则设计之外,法律也必须划清“维权”与“诈骗”的界限。频繁、有预谋地利用规则漏洞获利,不是“精明”或“占小便宜”,而是犯罪。此前,湖南一名男子伪造榴莲和车厘子变质发霉的图片,批量申请“仅退款”后再将完好水果转卖变现,涉案约1.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上海陈某骗取货物价值约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这些司法判例都传递了一个信号,即滥用售后规则绝非“灰色地带”,而是清晰的法律红线。

  电商经济之所以能蓬勃发展,靠的正是买卖双方的相互信任。这份信任一旦被恶意行为持续侵蚀,最终将伤害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电商“宠客”不能宠出“零元购”蛀虫,保护买家的善意规则,也不能沦为少数人钻营牟利的工具。唯有平台完善风控、法律明确红线、各方共同守护诚信,电商经济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