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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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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泡茶”被举报,拷问监管“颗粒度”

日期: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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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君文

  近日,一众成都茶楼被卷入“举报风波”。据媒体报道,数百家茶楼在短时间内接连被属地监管部门告知,有举报人以茶楼提供冲泡茶等服务但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由,举报涉事商户涉嫌违法经营。事件曝光后,有人立马联想到前些年的“无证拍黄瓜”事件,两件事的脚本几乎一模一样。

  客观评价,要说这些举报纯属找碴儿,也不尽然,因为按现行规定,现场泡茶属于自制饮品制售,确实需要持证经营。可实际情况是,在被告知违规前,大多数茶楼老板对此毫无概念,他们只当烧水沏茶是天经地义的待客之道,怎么也想不到这还需要一张专门的许可证。说白了,“只泡茶、不办证”就是行业的共识和经营常态。

  现实中,如果一项规定在行业内长期以“知识盲区”的形式存在,那么,该反思的就不仅仅是经营者,管理者也需要扪心自问,这些“不被执行”的管理“颗粒度”,是否与业态的实际运行逻辑存在错位。当然,证的种类越划越细、越分越专,初衷是精准防控风险,冷食、热食、自制饮品,分门别类,各有许可。然而,如此精细的分类显然与人们的常识拉开了距离,那些管理中的“专业食品制售”,在百姓和商户看来,仅是再普通不过的日常饮食。这就触及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证”的种类齐全,就能体现监管高标准吗?这种“高标准”,又能直接等同于市场秩序更好、百姓吃得更安全吗?

  显然,如果许可分类长期流于纸面,这种精细就难免显得有些悬浮,其结果就是大面积商户在现实中处于“普遍性违法”状态。而由此产生的合规缝隙,则恰好成了职业索赔者“精准围剿”的靶子。不难看出,当法规分类过于“求全责备”时,“合法”就成了一种少数人才能完全达到的状态,这不仅催生了恶意举报,也容易让基层执法陷入“小过重罚”的道德困境。

  更科学的管理,从来不是在许可事项上层层加码。在法治社会,监管的“颗粒度”要对标风险等级,更需贴合商业逻辑和百姓常识。未来,我们能否对“烧水泡茶”这类风险极低的简单制售行为,进一步降低门槛,或是直接纳入简便的备案管理范畴;抑或针对小茶楼、小餐馆等“小微餐饮”,出台更具兼容性的许可标准,让商户不再为日常的举手之劳而提心吊胆,从而使执法力量能聚焦那些真正可能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这些都值得讨论。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靠的是被人们从心底里接受。唯有让管理的“颗粒度”与百姓的常识同频共振,那些看似零散的“小证件”,才能释放出更大的治理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