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宁海宣 记者 吴春霞) 5月22日,南京海事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水域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这是全国首部同时规范桥梁和隧道水域交通安全的地方性立法,不仅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立法空白,还首次将监管范围从单一桥梁拓展至整个桥隧水域。
记者了解到,此前,南京长江桥隧水域交通安全监管现行有效法规为1986年颁布的《南京长江大桥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但其适用范围仅限南京长江大桥水域,无论监管对象、制度设计还是责任体系,都已无法适应当前桥隧密布、船舶大型化的现实需求。如今的长江南京段是全国桥梁隧道分布最为密集的水域之一,已建成跨江桥梁和隧道18座(含夹江桥梁和隧道),在建4座,将建4座。2025年,通过该水域的船舶达256万艘次,进出南京港船舶33万艘次。
南京海事局督办秦德生在发布会上介绍,长江南京段不仅船舶通航流量大,而且涉水桥墩众多,已建成的12座桥梁中有10座设有涉水桥墩。同时,桥梁净空高度差异悬殊,其中南京长江大桥最小通航净高仅24米。近年来,长江航行船舶逐渐大型化,万吨级海轮已常态化靠泊南京港,部分桥梁防撞设计标准仅为2000至5000吨级,与当前船舶吨位不匹配,桥墩遭受碰撞的风险不断增大。2023年,南京海事局曾为南京长江大桥“装上护膝”以提升防撞性能。
新出台的《规定》全文共计20条,分为总则、企业责任、航行要求、风险防控、附则五个部分。南京海事局海巡执法支队支队长李茂飞介绍,针对八卦洲长江大桥至大胜关高铁桥之间障碍性桥梁集中水域的通航特点,海事部门专门研究制定了《长江南京段桥群特别重要水域安全航行指引》,作为《规定》的配套文件同步施行,其中列明了通航桥孔、净空净高等通航基础信息,明确了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和船舶在桥群水域航行的具体要求,细化了进江海船、大型船舶、吊拖船队等特殊船舶过桥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