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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引导公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支持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体卫融合、体旅融合,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提供多元公共体育服务和产品。持续增加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投入,鼓励利用既有设施改造及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等嵌入体育设施,促进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快速发展。关爱全民心理健康,关注老年人认知障碍的早期评估和精准干预,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提升职业病防治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到“十五五”末,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5岁。
第四十六章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高水平精准适配
第一节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健全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体倾斜,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效能。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逐步增加常住人口可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第二节 加快发展社区嵌入式服务
深化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试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社区服务设施,重点面向社区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的服务需求,布局建设家门口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系统营造邻里、消费、生态、文娱、服务等社区生活场景。通过资源整合、集约建设和存量改造拓展空间,按需配置养老、托育、助残等便民功能,鼓励设施复合利用。打造城镇社区、产业社区15分钟步行生活圈,构建乡村社区15分钟骑行生活圈。
第三节 创新优质公共服务供给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支持专业化、个性化、品质化公共产品和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公办与非公办公共服务机构合作机制,营造支持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的良好市场环境。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服务资源匹配效率。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资源统筹调配机制,完善区域人口变化趋势、“一老一小”人口变化监测预警,提前在教育、医疗、养老等设施供给方面加强主动应对。
第四十七章 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健全社会保险体系
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到“十五五”末,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及待遇享受人数达到646万人。推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协同发展。健全失业保险制度,持续增强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坚持预防为先、康复并重、合理补偿“三位一体”制度平衡发展。加快完善社保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推动职业伤害保障在更大范围内实施,将更多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
第二节 优化社会救助体系
推动分层分类救助向精准兜底、发展赋能、立体帮扶升级。规范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分档科学制定特困人员保障标准,稳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慈善救助,提升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水平。提升残疾人服务供给能力,打造残疾人身边“服务站”,推动托养服务与养老服务体系、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深度融合、多元共担,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托养服务需求。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完善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利益诉求机制以及法律服务和援助体系。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
第三节 持续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统筹盘活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承接推进商品住房开发、融资、销售制度改革,“一类一策”激发住房需求,因地制宜更好满足居民各类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系统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房票应用场景,进一步深化“购、租、补”三位一体的人才安居体系建设,推进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统筹加大主城和热点板块土地盘活力度,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提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第十三篇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共筑全龄友好梦想实现之地
统筹建设管理好千万人口城市,实施科学合理、开放包容的人口政策,引导人口规模适度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保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四十八章 增强人口吸引力和承载力
第一节 健全人口引留政策
树立“大人口观”,统筹推进人口规模增长和质量提升,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及时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及政策,提升人才政策吸引力,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强化人口数据开发和开放利用。实施“双三十五”和“千万人口攻坚”行动,到“十五五”末,力争全市35岁以下青年人口占比超过35%、常住人口总量超千万。
第二节 健全生育支持政策
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大力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结婚颁证、文明简约婚礼等特色服务,搭建多种形式的青年婚恋交友公益平台。推进婚俗改革和移风易俗,强化良好婚育氛围。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和有效性,加强人口和生育政策宣传解读。推动职工医保一次性营养补助(居民生育补助)、育儿补贴和教育补贴等优待政策逐步覆盖。强化优生优育服务能力,提升母婴安全保障水平,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打造育儿友好职场,鼓励用人单位对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完善生育假期体系,在现行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基础上,探索假期分段使用制度,强化假期政策执行监督,确保夫妻双方依法享假。
第四十九章 建设儿童友好的宜育之城
第一节 加强普惠托育服务
深化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大力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全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提升家庭养育照护水平,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培育一批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优质托育机构组网集中管理运营多个社区托育点。落实完善托育机构设置管理标准规范,加强托育机构监督管理。
第二节 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将儿童优先原则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改善儿童生活环境、文化环境和安全环境。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有效控制儿童肥胖和近视,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健全儿童易发意外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防止儿童意外和人身伤害。及时督办和处置侵害儿童合法权益事件,有效防范性侵、家暴事件,加强学生欺凌防治,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开展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行动。推动市(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专业化转型,到“十五五”末,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专业化服务覆盖率100%。
第三节 扩展儿童成长空间
推进城市空间发展融入儿童友好理念,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规划建设儿童友好空间,以“1米高度”儿童视角推动各类空间的适儿化改造,为儿童创造更加安全、便利、有趣的环境。围绕南京自然景观和历史人文特色资源打造
第十四篇 加快全面绿色转型,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京
自然教育、美育教育、科技体验、课外实践、体育游乐、亲子休闲等南京特色儿童友好空间。
第五十章 建设青年友好的宜业之城
第一节 构建就业创业新生态
打响“魅力南京”就业品牌,加大力度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布高质量就业岗位,每年集聚青年人才30万人,实现青年就业岗位扩容提质。深入实施“青柠实践”城市实习生计划,推动大学生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前置,每年提供不少于3万个实习实践岗位。升级打造要素集聚的青年发展型科创街区20个,增设青年创业港、OPC创业孵化基地、乡村创客空间等创新载体,建设环高校创新创业生态圈。举办“赢在南京”等青年创新创业赛事,争取高水平创业赛事落户南京。加强青年创业项目开发与储备,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第二节 打造青年宜居幸福地
围绕产业园区、科创走廊、交通枢纽等,规划新建或存量盘活一批职住平衡的青年安居街区(社区),为新市民、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提供优质租赁住房。提升“宁青驿站”服务,在驿站内常态化开展就业赋能专项行动,探索提供交通、餐饮、文旅等服务。将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就业创业奖励等定向纳入“免申即享”范畴,依托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即时审批发放。落实面向青年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政策,持续引聚青年人才。
第三节 营造社交活动新空间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有序向社会开放公共空间,打造一批开放、新潮、活力的青年商业街区和“古都味”与“青春感”交融的青年文化街区。结合新兴消费市场引育青年主理人,支持打造百家“青年小店”。擦亮“小青柠”青年志愿服务名片,实现规范注册并常态服务的青年志愿者超过100万人,引导更多青年参与城市发展。提供赋能青年成长的文化、体育、消费等服务供给,广泛开展大学生歌手大赛、青年公益嘉年华等交流活动。
第五十一章 建设中年友好的宜居之城
第一节 营造高成长型职业生态
加快推动城市产业结构升级,为劳动者提供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提高南京对中年群体的就业粘性,系统提升工作环境、收入水平、职业机会和福利保障,以高成长的职业生态强化中年群体的认同感、归属感。建好用好“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推动优质就业服务进社区、进商圈、进银行网点,为再就业人员提供就业支持和心理健康支持,定期开展就业指导活动。持续优化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体系。
第二节 健全家庭发展支撑体系
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聚焦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宁家美”等家庭文明建设品牌。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和服务体系,优化“金融工具+资源倾斜”政策组合,增进住房改善、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等领域家庭福利。推动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布局,缓解家庭教育焦虑。推出旅游景点、体育场馆等家庭优惠卡,为家庭活动出行提供城市福利保障。提高家政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推动家政进社区,鼓励有条件的家政企业与优质托育机构合作,加强家政人才教育培养,强化家政从业人员技能提升。
第五十二章 建设老年友好的宜养之城
第一节 完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原居安养、社区康养、机构颐养”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坚持需求引领供给,持续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动社会适老化改造。系统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医院和老年医学学科建设,构建医、食、住、行、起、居等多维服务链条。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供给,探索构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实现兜底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推动涉老数据互联互通,打通跨部门数据壁垒。落实养老服务人才补贴政策,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规范开展养老护理人才职称评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到“十五五”末,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85%。
第二节 建设银发经济发展高地
实施“养老服务+”行动,推动养老上下游产业发展和平台建设,形成养老服务细分市场。激发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积极性,支持企业加快老年产品用品丰富供给和升级换代,增强江苏国际养老服务博览会品牌影响力。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兼顾稳健性和收益性,适合老年人客户的养老型理财、信托等金融产品,增加老年人财产性收入。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
第三节 深化适老服务智慧赋能
根据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不同需求,推动形成一批兼具实用性、创新性和推广性的智慧养老服务案例场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移动终端、信息平台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安全监测、远程医疗、无线定位、家政预约、服务转介等智慧养老服务。着力破解老年群体“数字鸿沟”难题,引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老年大学设置面向老年人的智能信息技术培训课程,满足老年人智能服务新需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建设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山水城林融为一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京。
第五十三章 积极稳妥实现碳达峰
第一节 加快生产方式绿色转型
加力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推动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两钢四化”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步伐。加快建筑业转型,强化绿色建筑科技支撑,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大先进绿色技术装备应用,培育壮大建筑经济规模。构建绿色产业标准体系,打造绿色制造样板,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和绿色工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化改造、产业循环共生耦合体系建设。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重点行业污染排放和碳排放强度“双下降”。加快绿色低碳前沿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江苏省环保产业园建设。推进江宁经开区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和5个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和省级零碳园区,集聚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第二节 加快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组织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邮政快递、绿色商场、节约型机关等建设行动,引导全社会养成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等健康文明生活习惯。持续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拓展碳普惠项目和应用场景,积极开发垃圾分类、旧物回收、户用光伏等生活场景中的碳积分核算机制,形成低碳权益惠及公众、公众自觉践行低碳消费的良性循环。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与标识认证体系,扩大绿色低碳产品有效供给,培育一批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绿色品牌。
第三节 推进能源节约集约利用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重点行业能效提升,大力发展集中式和分布式新能源。发挥电网资源配置核心平台作用,高标准打造南京新型电力系统,扩大绿电应用,推动智能电网、微电网、分布式能源和大规模储能电站建设。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化利用,推动现役煤电机组提质增效,加强能源储备调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严格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力争到“十五五”末,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450万千瓦。
强化交通与能源融合创新应用。以交通基础设施为载体,大力推动新能源与交通运输协同发展,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光储充一体化电站规模化布局,探索能源在低空经济、智能网联等新质生产力领域应用,建设一批交能融合示范项目。积极发展以交通负荷为支撑的虚拟电厂,整合交通可调节资源,提升交通系统参与电力系统调节的能力,构建智慧高效、柔性互动的交通能源体系。
第四节 建立健全碳排放转型机制
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全面构建低碳发展政策体系,稳步落实省对市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探索建立产业导向型的碳排放预算和管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序推进动力电池、钢铁及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的监测、核算、报告及核查。服务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培育碳资产管理、碳足迹认证等服务业态,推进排污权、绿电绿证等市场化交易。支持江苏国际数碳谷建设,深化北京绿交所(南京)绿色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天工LCA数据库落地建设。增强市域森林、湿地等林业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提升农业土壤碳汇能力。
第五十四章 厚植绿色发展生态本底
第一节 优化生态安全空间格局
以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守住城市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强化生态屏障保护,构建“一带十片、两环多廊”市域生态空间结构,锚固全域绿色空间底线,以绿道为脉络、山川为景胜、城市为景区,统筹生态廊道、景观廊道、通风廊道和城市绿道布局,促进城市空间与生态空间融合共生。
第二节 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立足全市生态资源本底特征,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湿地资源、矿产资源等各类资源的保护利用,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科学划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管控分区,严格用途管制,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健全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与评估长效机制,保护长江江豚、中华虎凤蝶、秤锤树等物种及其栖息环境。持续推进“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
第三节 构建城绿相融网络体系
打造山水城林、城园相融、蓝绿交织的优美生态格局。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山地丘陵森林质量,实施森林定向抚育。构筑城郊游憩开敞空间,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目标,构建级配合理、布局科学、类型丰富的城市公园体系,发挥中心城区绿色开敞空间功能。聚焦开放共享、美丽智慧、文脉赓续,实施“公园+”行动,持续增强公园多元服务能力。以江南江北结构性绿道串联生态公园与城市公园,健全社区绿道。
第五十五章 打造蓝天碧水净土美丽环境
第一节 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实施美丽蓝天治气工程。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细颗粒物(PM2.5)污染控制为主线,以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为重点,统筹多种大气污染物系统减排,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管控,完成水泥、焦化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点行业全流程深度治理。加强移动源污染物排放综合治理,提升移动源清洁化水平。持续推进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合经济开发区等无异味园区建设。深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十达标”长效落实,深化智慧工地建设和工地差别化管理,鼓励“气膜”“天幕”“全电”工地建设。健全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强化夏秋季臭氧污染削峰、秋冬季颗粒物管控,着力消除重污染天气。
第二节 改善水环境质量
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优化落实“河湖长制”运行机制,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健全布局合理的河湖水系连通体系,着力保障河湖生态水位(流量)。推进杨库水库、新济洲凤凰湖应急水源地核准,保障饮用水安全。实施入江入河入湖排污口长效管理,加快建设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持续推进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加快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建设和修复改造,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源头防控与综合治理,推广生态种养模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到“十五五”末,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省定要求,完成重点水体美丽河湖建设,省级骨干河道全部建成幸福河湖。
第三节 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持续保障农用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严格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审,推进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有序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严格建设用地再利用准入管理,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探索工业用地修复新模式。到“十五五”末,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
第四节 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利用
深入建设“无废城市”,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升现有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利用效能,优化固体废物处置规划布局。强化市域统筹,跨区域科学配置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处置设施,推动处置能力与区域产生量精准匹配。推动大宗工业固废在建材生产、回填充填、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规模化利用,加强建筑垃圾“一件事”全链条管理,严控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加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和源头减量,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强化固体废弃物回收机制,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水平。深化“无废”载体建设,构建固体废弃物跨主体、跨区域协同利用机制,提升综合治理效率与可持续性。
第五十六章 推动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创新
第一节 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健全生态补偿赔偿机制,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推动将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保护情况作为资金分配和奖惩的重要因素。鼓励生态产品供给地和受益地按照自愿协商原则,通过资金补偿、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方式,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方法,构建生态产品产业化经营开发机制,建立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落实差别化水电价政策,加快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等市场化交易。
第二节 强化生态保护制度建设
健全美丽南京建设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应用,加强相关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实施应用。建立上下协同、省市区联网共享的生态环境智能感知监测监控体系,深化应用数字技术推行非现场执法和智慧监管。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加快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全面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健全环境治理社会监督机制,深化公开透明的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第十五篇 聚焦民主法治建设,提升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一体建设法治南京、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打造具有南京特色、体现时代特征的特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体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第五十七章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第一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落实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强化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深化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和侨务工作,引导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积极参与南京经济社会建设。巩固深化宁台各领域交流合作,发挥两岸企业家峰会平台作用,积极落实台湾同胞享受同等待遇政策,增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宗教中国化南京实践。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增强联系服务实效,广泛凝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共识和力量。
第二节 全面提升依法治市水平
深化法治南京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市域治理、民生保障、文化传承等重点领域以及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立法,优化立法程序,扩大公众参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实行权责清单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程序与合法性审查,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健全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执法司法责任制,健全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公益诉讼。提升涉外法治和新兴前沿领域法治服务水平。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第三节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
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协同贯通的多元监督体系,强化对公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干部回避、交流、主要负责同志离任交接等制度措施,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下转A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