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地下车库的公共空间突然多出了一个冷库,直接占据两个停车位之间的空间。事先我们都不知情,如此安装侵犯了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近日,南京日报“听语+”热线接到南京都市丽景小区业主投诉。记者调查得知,江宁区房产部门已经做出回复,地下车库的公共空间摆放冷库不妥,请当事人自行搬离。
都市丽景小区位于江宁区金箔路和新亭路之间,属于江宁区的老城区,交通和生活都很方便。小区居民刘女士说:“今年上半年,小区地下车库内突然多出一个冷库,夹在两个停车位中间。我们很奇怪,地下车库的公共空间是全体小区业主所有,未经业主大会投票就放置冷库,我们认为是侵犯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4月29日上午10时多,记者来到该小区地下车库,发现两个停车位之间确实放置了一个冷库。该冷库的长度约5米,宽度达到4米,高度约2米,冷库横向摆放,占地面积与一个停车位相仿。冷库上面拉有电线,同时配备安装了监控探头。
针对该情况,都市丽景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冷库的所有者系小区商铺业主,他从开发商手上租用了冷库左右的两个停车位,在两个停车位中间放置冷库。前期询问过对方,他称冷库放在该地库用于存储食材,因空地无法停车,因此不影响邻居。大约是一年前安装的,曾和物业公司说过。冷库放置在地下车库的空地上,此举肯定不合适,曾和商铺业主谈过,请他自行搬离,对方称准备放置在租赁的停车位上。
至于业主质疑的冷库安全问题,该负责人称,当事人自己装有电表,电费由他自行支付。至于安全问题,不好答复,还是得问政府职能部门,能否放置在此。
随后,记者致电属地东山街道骆村社区,社区工作人员陈先生到场解释称,前期接到投诉后,曾和相关多个职能部门咨询,尚未有明确处理方案。社区已经将此事向街道汇报,拟请各部门到场召开协调会处理此事。
5月6日当天,经江宁区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参会讨论此事,最终明确,地下车库的公共空间摆放冷库不合适,相关部门会约谈当事人,劝其自行搬离。
5月7日,记者从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了解到,该局已经会同东山街道共同约谈都市丽景小区物业公司和商铺业主,告知商铺业主不能擅自占用公共部位放置冷库,商铺业主表示将尽快搬走冷库,东山街道也将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