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佩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人工智能已成为驱动发展的核心力量。自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到“十五五”规划纲要全面部署数智化发展、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再到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我国经济发展正经历着从“数字驱动”向“智能赋能”的深刻范式跃迁。智能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高级形态,以数据、算力、算法为核心生产要素,以人机共融、跨界融合、共建共享为特质,有效突破传统增长路径约束,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了强劲动能。
向新向智:以智能经济撬动新质生产力跃升
推进智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十五五”时期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大战略抉择。
从生产力跃升层面来看,智能经济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第一动力,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最具代表性的战略性技术,成为驱动生产力发生质变的关键力量。智能经济以数据和知识为关键生产要素,推动生产力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在智能经济浪潮的推动下,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实现系统性变革。特别是智能体等新型劳动资料的涌现,将抽象的社会智慧(马克思所言的“一般智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这本质上是将传统机器体系的“死劳动”,升级为能够自我学习、动态演进的“活智能”,通过智能涌现实现知识生产自动化与资源配置智能化。人工智能的发展水平,直接决定着新质生产力的形成速度与质量高度。
从产业变革层面来看,智能经济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支撑。智能经济将智能能力嵌入农业、工业、服务业全链条,打破产业边界、重塑产业生态、催生智能原生新业态。我国持续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行动,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人工智能商业化规模化应用,以智能技术推动传统产业从“制造”迈向“智造”。截至2025年底,我国规上制造业企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普及率已超30%,累计建成数万个智能工厂与数字化车间,核心产业规模预计突破1.2万亿元。在这一进程中,工业智能体正在加速重构制造业的生产组织方式与价值创造模式。这种“向新向智”的转型,为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了强大动力。
从国家竞争力层面来看,智能经济是抢占全球科技与产业制高点的战略抓手。当前,全球主要经济体纷纷将人工智能上升为国家战略,智能经济成为国际竞争的前沿阵地。我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完整产业体系和海量数据资源的优势,具备引领智能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我国明确规划,到2030年智能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到2035年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十五五”时期,智能经济对GDP的贡献将完成从“增量补充”到“核心支柱”的关键转变。锚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2.5%的目标,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既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提升全球价值链地位、增强国际话语权的战略必争之地。
制度筑基:以规范引领推动智能经济行稳致远
智能经济在重塑生产方式、资本循环与治理机制的同时,也放大了数据垄断、算法偏差、系统性风险等问题,必须以制度创新划定边界、规范秩序,在包容创新中守住安全底线。
健全宏观治理框架,实现敏捷协同与风险防控有机统一。智能经济具有高投入、长周期、强关联的发展特征,需要依托动态包容的制度环境引导和规范。我国着力构建“动态敏捷、多元协同”的治理格局,引导创新资源向创造就业潜力大的方向倾斜,不断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坚决避免“一刀切”式监管,主动回应智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面向未来,人工智能治理应重点聚焦技术路径、治理与创新的平衡、治理机制协同以及国际治理合作等方面。我国积极倡导“共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体系”,推动智能发展成果普惠共享,以“包容审慎”的治理模式,为全球智能时代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规范产业市场竞争秩序,激发健康有序的创新活力。正当竞争是市场活力的重要源泉,“内卷式”的低水平恶性竞争会导致资源浪费和创新内耗。对此,应适度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工具,引导经营主体从破坏性内耗转向高质量创新竞争,构建积极正向的科技创新生态。在产业生态层面,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加快构建与智能经济发展相适配的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标准体系。同时,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培养既懂技术又懂产业的复合型人才,优化营商环境,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协同的良好发展格局。
筑牢基础设施与数据要素根基,充分释放发展潜能。算力与数据是智能经济的核心“血液”与关键“燃料”。我国持续推进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算电协同等新基建工程,加快打造创新、绿色、普惠的现代化建设数字基座。在数据要素层面,我国正通过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赋能千行百业,推动数据产业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充分挖掘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智能经济新的增长点。从顶层设计到标准制定,从风险分级到全球协同,制度创新正加快构建覆盖智能技术全生命周期的规范体系,保障智能经济在安全有序的轨道上稳健发展。
智能向善:筑牢以人为本的智能经济发展根基
智能经济的根本宗旨在于服务人的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工智能应该是造福全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坚守人本导向,践行“智能向善”,筑牢以人为本的智能经济发展根基,是智能经济的伦理底色,更是其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
以维护人类主体性为核心,完善技术治理体系、优化算法与数据流程、严格市场准入、规范资本运行,构建价值对齐的人文支撑体系。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必须以安全、合规、可治理为前提,在教育、医疗、政务等关键领域做到可审计、可追溯、可负责。
多维度协同发力。在就业领域,智能技术重塑就业形态,既要强化就业创造,也要对冲就业替代冲击,通过技能提升与新职业培育促进劳动力平稳转型,让劳动者在人机协同中实现价值提升。在社会公平层面,必须坚持普惠性原则,着力推动智能技术普及应用,让技术红利惠及全体人民。人工智能发展必须紧扣社会和谐与共同富裕目标,把技术效率优势与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结合,以包容性治理确保创新成果转化为民生福祉。在安全治理层面,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行敏捷治理、协同共治,为人工智能设置“安全护栏”。
(作者为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