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眭国荣
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领导干部身上的具体体现,是衡量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一把标尺。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产生什么样的从政行为和工作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守为民初心、锚定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坐标,必须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只有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守为民初心、坚持人民至上、践行群众路线、接受群众评判,才能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崭新业绩。
坚守为民初心,筑牢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正确的政绩观源于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为民情怀。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这一根本问题,从思想深处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根基。
坚持为民初心,厚植为民情怀。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从嘉兴南湖的小小红船到领航中国的“巍巍巨轮”,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历经挫折而不断奋起,历尽磨难而淬火成钢,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坚守这份初心使命。对党员干部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
筑牢思想根基,加强理论武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其中蕴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这一重要思想,深刻领会“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深邃意蕴,深刻感悟“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境界,切实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追求。
增强党性涵养,常怀敬畏之心。党性坚强才能摒弃私心杂念、保证政绩观没有偏差。现实中少数干部政绩观偏差,根源是党性修养不足、初心使命意识淡薄,把个人利益凌驾于人民利益之上,将干事创业当作个人升迁的“阶梯”,最终在权力、地位、利益面前迷失。只有敬畏人民的力量,才能自觉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只有敬畏人民的期盼,才能竭尽全力为人民谋福祉。党员干部要经常反省自己手中的权力用得当不当,做出的决策对不对,干出的政绩好不好。这种自省不是一时的触动,而应是终身的修炼,唯有如此,才能在纷繁复杂的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在各种“政绩冲动”面前保持定力。
坚持人民至上,明确价值取向
政绩的价值取向决定政绩的性质和方向。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把是否有利于人民利益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解决好“创造什么样的政绩”的问题。
人民至上明确了为民造福的价值取向。这就决定了我们所追求的政绩,必须是能够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好处的政绩,而不是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真正的政绩,应当是群众急需的、长远受益的、促进共同富裕的实事好事。比如,改善医疗条件让群众看病更方便,提升教育质量让孩子有更好未来,完善基础设施让出行更顺畅,保护生态环境让家园更美丽。这些看似平常的工作,恰恰是最贴近民心、最体现价值的政绩。
人民至上要求统筹好当前与长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为人民谋福祉是一项长期事业,既要有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也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党员干部要甘于做铺垫性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襟和担当,为人民创造可持续的福祉。
人民至上还要求正确处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党和人民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干部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对立起来,只看上级眼色、不顾群众疾苦,搞“选择性执行”,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这种做法的根源,是把个人仕途置于人民利益之上。正确的态度应当是,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把贯彻上级精神与回应群众关切结合起来。
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
正确的政绩观不仅要回答“为谁”和“什么样”的问题,还要回答“怎样创造”的问题。创造政绩的根本方法,就是坚持群众路线,注重实事求是,解决好“如何创造政绩”的问题。
坚定不移走好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创造政绩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群众的智慧凝聚起来、力量调动起来。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任何脱离群众、关起门来搞决策的做法,都不可能创造出真正的政绩。今天,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更需要我们扑下身子、沉到一线,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汇集民智,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只有真正知道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我们的工作才能有的放矢,创造的政绩才能符合群众期待。
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创造政绩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本地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区位条件等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条件具备的就积极推进,条件暂不具备的也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要尊重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规律,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不能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同时,要勇于面对问题、正视矛盾,不回避、不遮掩,在解决问题中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
坚持践行群众路线与坚持实事求是的内在统一。群众路线是实事求是的实现途径,实事求是是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只有深入群众,才能掌握实情;只有掌握实情,才能科学决策;只有科学决策,才能创造政绩。在这个过程中,党员干部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机制,避免个人专断和盲目决策。要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
接受群众评判,确保人民满意
政绩最终由谁评判,是检验政绩观正确与否的重要标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必须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解决好“由谁检验政绩”的问题。
坚持群众是政绩的评判者。工作做得好不好,政绩大不大,不能只看数据报表多么亮丽,也不能只看上级评价多么正面,最根本的要看人民群众的感受和评价。现实中,有的工作表面上看成绩斐然,但群众并没有从中得到实惠,甚至获得感和幸福感下降了,这样的政绩就是有问题的。相反,有些工作可能没有那么耀眼的数据,但群众就医更方便了、上学更容易了、办事更顺畅了、安全感更强了,这些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是最珍贵的政绩。因此,检验政绩必须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让群众当“裁判”、做“考官”。
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要改变过去那种传统的考核模式,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加大群众评价在考核中的权重。要畅通群众参与评价的渠道,通过民意调查、满意度测评、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让群众有机会表达真实感受。要建立健全政绩公示制度,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的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要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合理运用政绩考核评价结果,把群众评价结果与干部奖惩任免挂钩,对群众满意度高的干部要予以褒奖重用,对群众意见大、搞虚假政绩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和反馈机制。群众评价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分”而“打分”,而是为了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认真梳理、逐条分析,能改的立即改,暂时不能改的要说明原因、创造条件改。要把整改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形成“评价—反馈—整改—再评价”的工作闭环,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要克服“怕群众挑刺”的心理,以真诚态度面对群众批评,把批评当作改进工作的动力。事实上,群众意见越大、矛盾越集中的地方,往往也是工作最有改进空间的地方。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接受监督,本身就是一种担当和自信的表现。
(作者为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南京工业大学基地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