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点评:吴云青
@光明网:#捡手机# 河南郑州一名女子在路上捡到他人遗失的手机后,因为手机设有密码、无法解锁,便将手机随手丢弃在路边草丛,导致这部手机无法找回。失主将捡拾者诉至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该女子赔偿失主经济损失6000元。
微评:根据民法典,捡到别人的东西,要么联系失主归还,要么交给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在归还之前,拾得人有妥善保管的义务,不能随便处理,更不能故意损毁、丢弃。这个案子提醒我们,拾金不昧,不只是道德提倡,更是法律要求。
@新浪:#“1元拼课”# 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结的一起著作权侵权案引发广泛关注。知名考研讲师张老师在某平台销售售价700元的研究生备考课程,一群考研学生以“拼单”方式购买盗版网课,人均仅支付1元。张老师认为“拼课”行为构成侵权,将组织“拼课”的学生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组织者共同赔偿4万元。
微评:侵权就是侵权,不论是谁、不论打着什么旗号。买盗版教材、拼盗版网课、下载盗版电影,本质上是同一性质的行为,都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他人智力成果。知识付费是创作者劳动价值的体现,如果为了学习就可以豁免责任,那就等于承认靠知识赚钱的人理应“低人一等”——这个逻辑显然站不住脚。
@央视新闻:#“反向抹零”# 最近,消费者在广东佛山顺德区的一家餐饮店就餐,应付金额156.9元,商家收银系统自动向上取整,实收157元,多收0.1元。消费者投诉后,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令商家整改系统设置,并依法立案查处。
微评:在移动支付全面普及的今天,电子支付可精准到分,“找零不便”的借口早已失效。“反向抹零”行为实质上是商家在标价之外变相加价,无论零头金额大小,只要是在标价之外加价且未作任何说明,即构成价格违法行为。
@人民网:#“倒贴式”招商# 多地“倒贴式”招商引入的哪吒汽车,3年亏掉183亿元,平均每卖一辆车亏8万元。时至今日,厂子空了,资金打了水漂。
微评:招商要因地制宜,各地应立足自身资源禀赋,而不是盲目追逐风口“抄作业”。一些地方为了引进“明星企业”,不惜突破底线,本质上是拿着纳税人的钱进行“豪赌”。
@紫金山新闻:#低俗广告翻车# 最近,爱奇艺的一则缉毒剧宣传广告,居然拿“囚禁、灌药、酷刑虐待”当卖点、博眼球,被网友集体怒怼抵制。这事发酵后,网友骂声一片,4月23日晚,爱奇艺终于回应,说已经紧急下线广告,还会加强审核。请看“小金快D评”。